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 > 组织建设 >

镇康以制度建设为抓手 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信息来源:镇康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11-14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作出部署。镇康县纪委监委深刻学习领会,锚定党的二十大提出的目标任务,把抓实制度建设作为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和保障性工作,突出政治引领,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工作实际,制定完善各类制度规定,有力推进镇康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不断提升。
       健全日常管理制度,推动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运转。以提高机关运作质效,提升政治领悟力、机关凝聚力、工作执行力为目标,以加强制度建设为抓手,坚持打基础、抓规范、强效能,制定《镇康县纪委监委机关干部职工仪表和着装规范(暂行)》《镇康县纪检监察干部“十严禁”》《镇康县纪检监察干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修订完善《镇康县纪委监委机关工作规则(试行)》,对工作纪律、公文处理制度、会议制度、学习培训制度、出差审批制度、请销假制度、督查督办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等18个方面进行了整合、优化,确保办文、办会、办事精准高效、规范有序。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对新进入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管理、教育和监督,制定《镇康县纪委监委新进入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谈话制度》,明确谈话对象、原则、程序等内容。今年以来,共开展新入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谈话3场6人次,通过任前谈话,筑牢干部思想防线,增强干部对岗位职责定位和党风廉政建设认识,有效促进干部履职尽责、廉洁从政。
       构建协同联动制度,推动监督力量融合增效。按照统筹推进、协同联动的原则,制定《镇康县纪检监察机关“1+1+N”片区协作工作办法(试行)》,以机关6个纪检监察室为主体,探索实行纪检监察室联系指导1至2个乡(镇)纪委,多个派驻(出)纪检监察组的片区联合协作监督检查和执纪执法工作模式,以资源整合实现力量协同、行动协同,形成“组织推动、上下联动、协同发力”的“一盘棋”监督执纪执法格局,有效解决了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任务繁重情况下,人少事多、办案人员不足的问题,切实保障纪检监察工作高效运转。
       制定案件查办制度,推动案件查办程序化、规范化。结合案件审理、执纪问责方面,制定《镇康县纪检监察机关“乡案县审”工作规定(试行)》《镇康县纪委监委问责工作操作实施办法(试行)》,分别从案件材料移送审理、审理意见出具以及作出处分决定的流程,问责工作职责分工、接收启动、调查核实等,以“清单化”“制度化”的方式对案件审理、问责工作进行细化规范,让“乡案县审”、问责工作有章可循,有效提高了基层办案质效,推动了问责工作精准规范。聚焦形势变化,紧盯疫情防控责任落实,制定出台《镇康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暂行)》,从责任追究对象、追究责任的13种情形、责任追究的8种方式、从重或加重责任追究的4种情形、提及审核的要求及流程等内容进行明确。
       严格考核管理制度,推动实施成果深入拓展。始终铭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重要要求,针对基层办案力量薄弱、办案经验不足、审查调查“成品率”不高等问题,制定《乡(镇)纪委书记常态化列席县纪委常委会会议 乡(镇)及纪委书记领衔办理专案和参与案件审理等三项工作机制》,乡(镇)纪委书记通过常态化列席县纪委常委会议题及根据个案情况和工作需要指定列席的方式,及时了解掌握上级工作部署,并通过轮流向县纪委常委会报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履职情况和困难问题,进一步明晰自身职责,厘清工作思路,推动担当作为。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委共采取常规列席15次,指定列席8次,听取报告全面从严治党和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10余次,帮助解决问题和困难24个。同时,为深入推进“三项机制”实施成果拓展,结合实际制定《镇康县纪检监察“三项机制”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明确考核对象、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和奖惩措施6个方面具体内容,以日常考核、综合评分、通报表扬、工作约谈的方式,动态跟踪问效,压紧压实责任,以考核管理制度促进责任落实。自“三项机制”考核办法制定以来,各乡(镇)纪委“三项机制”考核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持续化推进,在促进乡(镇)纪委履职能力和案件办理质效提升上的制度优势不断凸显。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