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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打好“组合拳”提升巡察发现问题线索质量

信息来源:镇康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11-06
       “小杨、小余,你们俩去这几家食品经营店暗探,小陈和小李去附近的这2家加工厂核实,了解的情况要详细记录。”日前,十五届县委第三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对收集到的相关问题展开核实。
      近年来,为确保问题线索“量与质”双提升,镇康县委巡察机构借助“下沉一线探查,县委巡察机构、县委宣传部、县信访局、县纪检监察室共同协作、联合贯通,网络收集”等契机手段广泛收集被巡察单位的社会舆论点、敏感事项,并在现场巡察中深挖问题根源。
      “收集舆论信息”只是镇康县巡察发现问题线索质量提升“组合拳”之一。该县本着“打铁还需自身硬”的原则,围绕“案例分析+监察法重点+问题线索分类”等主题,借助“清风课堂”、机关党支部学习、党员活动日等契机积极开展培训,帮助巡察干部在巡前、巡中、巡后各环节更好地对问题线索资料进行收集、发现、整理、研判。同时,建立起集“政策、基本情况、项目工程、重点工作、负面问题”为一体的党政机关、群团组织、村级党组织《“四个聚焦”监督重点细化清单》,三张清单里细化出了200余项具体问题表现形式。巡察组对照清单里的内容,结合群众反映被巡察单位的一些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对被巡察单位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和初步“画像”,进而确定需要重点关注的人和事,为巡察直击问题靶心,精准、快速发现问题线索奠定基础。
      现场巡察时则积极运用小程序“二维码”,不仅广泛张贴,还将“二维码”推广至被巡察单位干部职工工作和生活群,并利用“火塘会”、田间地头闲聊等契机面对面引导群众使用。通过“二维码”打破时间空间限制,捕捉线索问题“尾巴”,保护个人隐私,有效避免了熟人社会人情干扰,实现巡察监督“一扫直达”。
      现场巡察结束后,县委机构与县纪委监委根据“巡纪”会商机制,在线索移送前召开线索研判工作会议,按照“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巡察办+巡察组+县纪委监委案管室”工作模式对拟移交的问题线索分析研判,对照立案标准逐个审定,切实提高移交问题线索的精准度和成案率。

      十五届县委开展巡察以来,共发现相关问题1788个,移交问题线索63条,立案12件12人,向上级移交1人,清退违规资金8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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