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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预算公开

信息来源:镇康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03-14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机关、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利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监委、市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负责起草或者修改我县纪检监察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7.在市纪委市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纪委(监察室),县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为党代会选举产生的党内监督机关,副处级;县纪委、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中共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镇康县监察委员会机关内设15个机构(副科级)。即: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举报中心)、案件监督管理室、信息技术室、案件审理室(申诉复查室)、干部监督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

经县委编委会议研究,并报请十四届县委第3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县纪委监委向全县各部门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15个(副科级),其中:派驻纪检监察组14个,派出纪检监察工委1个。

中共镇康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科级),组建县委巡察组5个(正科级),即:县委第一巡察组、县委第二巡察组、县委第三巡察组、县委第四巡察组、县委第五巡察组,在县纪委监委机关办公。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牢牢把握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坚定性

全面学习、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系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讲话、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把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

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镇康一贯到底。加强对党的二十大提出的重大判断、重大战略、重大任务、重大举措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准确把握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明纪律规矩,着力发现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纠正搞变通打折扣、行动少落实差问题,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坚决清除表里不一、阳奉阴违的“两面人”。

2.牢牢把握纪检监察机关在管党治党中的重大政治责任,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

持续深化政治监督。自觉站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的新起点来思考、谋划、推进工作,有针对性从监督中发现政治因素,从具体问题背后挖掘出政治根源,保障党中央大政方针在镇康落地生根。主动服务省委“3815”战略部署,围绕“边美镇康·开放新城”发展定位,聚焦产业发展、项目建设、精准招商、绿美建设、对缅开放、乡村振兴、民生福祉、强边固防“八个方面着力”和资源经济、园区经济、口岸经济,下沉一线开展清单化、项目化、常态化监督检查,坚决纠正立场上的政治偏差、落实上的工作偏差、担当上的作风偏差。

不断推动“两个责任”融会贯通。协助县委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推动完善党的自我革命镇康实践的制度规范体系,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完善知责、履责、督责、追责链条,防止问责乏力、泛化。全面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推动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从严从实加强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四项监督”统筹衔接,促进各类监督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做细做实日常监督,运用“蹲点式”“交叉式”“体验式”等监督方式,使监督常在、形成常态。充分发挥派驻(出)机构“探头”作用,让派驻监督更加规范、更加有力。加强与审计机关协同联动,用好审计监督成果。健全完善廉政档案库,把好廉政意见回复关。

巩固提升政治巡察监督质效。统筹安排常规、专项巡察,扎实推进巡察全覆盖,提升对村(社区)巡察质效。加强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宣传等部门协调协作,推动审计、财政、统计部门的专业力量深度参与巡察。探索巡察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协监督贯通融合。压实党委(党组)整改主体责任,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巡察机构在整改中的职能作用。建立党委政府领导牵头负责、推动巡察整改的责任制度,高效推进巡察整改。强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促进规范决策、完善政策、堵塞漏洞、健全制度。

3.牢牢把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持续纠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强化基层监督助力乡村振兴。聚焦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紧盯乡村规划实施、乡村产业建设、财政补助资金发放等关键环节,加强对惠民利民、安民富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持续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精准保障政策落实。充分发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基层监察联络员、民情信息员“网格”作用,深入开展村(社区)集体“三资”、村组“小微权力”等提级监督。扎实推进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建设推广运用,拓展群众监督渠道、丰富基层监督方式、提升基层监督效果。

坚持以“小切口”撬动大民生。紧盯基层“微权力”“微腐败”,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雁过拔毛、虚报冒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作风粗暴等群众痛恨、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严查贪污截留挪用民生资金、造成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流失、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行为,让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4.牢牢把握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的鲜明导向,巩固深化“清廉镇康”建设取得新成效

不断提升风腐一体纠治综合效能。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铁规矩、硬杠杠,对顽瘴痼疾深化专项整治,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查处,对隐形变异问题早发现早纠治,对由风及腐、风腐一体问题深挖细查。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严肃整治损害党的形象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深入纠治阻碍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影响安全发展、加重基层负担、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三个务必”,坚守初心使命,弘扬清风正气。

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把纪律教育寓于日常监督管理,做到戒尺高悬、时时警示,让铁纪“长牙”、发威,让干部醒悟、知止。加强对党章党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综合运用谈话函询、提醒批评等方式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层层设防。精准把握政策策略,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开展澄清正名。

全域深化“清廉镇康”建设。“清廉镇康”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落实“四责协同”机制,构建党委牵头主抓、纪委监督推动、部门具体落实、社会共同参与的共建格局,做到清廉建设布局完善、重点明确、路径清晰、衔接有效。深化“五有”创建实践和经验,不断拓展清廉单元创建成果,巩固提升全域推进、全面共进的工作态势,以清廉示范创建带动全社会崇廉尚廉,推动实现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社会清朗。

5.牢牢把握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的使命责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常在。以零容忍的态度和决心,一刻不停推进反腐败斗争。聚焦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严肃查处行业性、系统性腐败。把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作为重中之重,深挖细查、严惩不贷。坚决惩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严肃查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影响力谋私贪腐问题。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强化对行贿人的惩治惩戒,坚决治理政商勾连破坏政治生态和经济发展环境问题。

全周期管理做好“通篇文章”。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治理,在不敢腐上持续加压,在不能腐上深化拓展,在不想腐上巩固提升,三者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从查办案件一开始就树立“改”和“治”的意识,把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贯通案件查办全过程,深化运用“1234”促改联动工作法,通过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案情通报、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开展源头整治,督促责任主体履行整改责任、补齐短板漏洞、优化治理体系,铲除腐败滋生土壤。

6.牢牢把握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政治要求,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铁军

持续擦亮政治机关忠诚底色。从县纪委常委班子做起,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带头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践行“五个作表率”要求,坚持以党性立身做事,忠诚于党、勇挑重担、敢打硬仗、善于斗争。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对乡(镇)纪委、派驻(出)机构的领导、指导。严格落实基层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开展“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活动,深入推进全员学习、全员培训、全员练兵,坚持在监督执纪、审查调查一线培养斗争精神,练就斗争本领,推动政治和业务、理论和实践深度融合,切实增强纪检监察干部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深入推行“三项机制”,进一步提升乡(镇)纪委履职能力。

不断加大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力度。加强内部监督制约,严格内控机制,严守权力边界,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结合即将在全党开展的主题教育扎实开展干部队伍教育整顿,纯洁思想、纯洁组织,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坚决防治“灯下黑”,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斗争的纪检监察干部撑腰、鼓劲、打气。增强“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落实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弘扬“严、勤、细、实、深、全、进、竞”的工作作风,在服务保障大局中更好地履职担当。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2人,其中:行政编制88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79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7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96.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96.7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1363.86万元对比增加132.89万元,增长9.74%,主要原因: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深入,逐步配齐岗位人员,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各项保险费用有所增加;新增住房保障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96.7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96.7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96.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1363.86万元对比增加132.89万元,增长9.74%,主要原因: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各项保险费用有所增加,新增住房保障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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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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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96.7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496.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7.75万元,与上年1353.86万元对比增加133.89万元,增长9.88%,主要原因: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各项保险费用有所增加,新增住房保障支出;项目支出9万元,与上年10万元对比减少1万元,下降10%,主要原因:新增党风廉政建设专项纪律检查工作经费1万元,但是网络维护及廉政宣传教育经费较上年减少2万元,巡察工作经费与上年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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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53.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9.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7.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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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1行政运行支出1132.02万元,201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90万元,2011106巡视工作支出7万元,2011106事业运行支出10.38万元,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5.80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2.37万元,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1.14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62.48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7万元,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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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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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中央配套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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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与上级配套事项

无与上级配套事项

)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2.9万元,较上年减少0.86万元,下降6.2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万元,较上年减少2.76万元,下降35.5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5次,共计接待320人次。

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比有所减少,今年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严控接待标准、接待次数等,努力降低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90万元,较上年增加1.90万元,增长31.6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90万元,较上年增加1.90万元,增长31.66%。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增减变化原因: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加大各项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办案力度。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  党风廉政建设专项纪律检查工作经费

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盘点梳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着力加强对脱贫工作成效以及脱贫摘帽后各级各部门“四个不摘”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加大直查直办力度。集中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最关切的问题,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精准有力正风肃纪。进一步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查处和曝光力度,在元旦、春节、“五一”等节日开展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紧盯重要时间节点,聚焦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强化明察暗访。深挖细查“四风”问题隐形变异,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坚持从讲政治高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改起。深入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治理,重点整治涉赌涉毒、大操大办、封建迷信、滥发津补贴、私设“小金库”等突出问题。督促推动各级党组织扛起主体责任,对自身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进行自我揭短亮丑、主动整改落实。

对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督查。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管。

(二)巡察工作经费

绩效目标:开展3轮巡察,完成对3个乡镇、24个县直部门的巡察工作。

(三)网络维护及廉政宣传教育经费

   融入新型媒体,立体宣传,构筑以“一网、一信、一号、一栏”为主要载体的廉政宣传教育平台,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廉政文化宣传及氛围营造。县纪委县监委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县纪委县监委充分发挥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平台等新媒体作用,以及督促各级各单位通过廉政党课、中心组学习、党性教育大讲堂、“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多种形式,持续抓好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监察法的学习宣传贯彻,推动党纪法规进机关、进校园、进农村,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树牢“四个意识”,模范遵守党纪法规,自觉规范从政行为。利用展板、宣传栏、电子屏、横幅等宣传,组织集中学习、发放学习资料、组织集中测试、撰写心得体会,全县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和尊法守法意识得到明显增强。做实同级同类干部的警示教育,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引导党员干部修身律己、廉洁齐家,培养现代文明人格。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年结转:指单位当年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一年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滚存资金。

3.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预算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6.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7.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租赁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8.35万元,与上年53.72万元对比减少5.37万元,同比下降9.9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标准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1005.2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97.28万元,固定资产406.0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8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4.0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8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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