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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距离”以案明纪!镇康让处分决定宣布“掷地有声”

信息来源:镇康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02-09

“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刘某某留党察看处分……”近日,在镇康县水务局会议室内,一场处分决定宣布暨警示教育大会如期举行,会上宣读了该局干部刘某某违纪违法问题的处分决定。

“公开宣布处分决定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全体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汲取深刻教训,进行深刻反思。”单位主要负责人发言时表示,将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全面进行整改,坚决打造廉洁自律、务实高效的干部队伍。

这是该县纪委监委做实做细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将处分决定宣布现场变为警示教育“课堂”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深入开展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在处分决定宣布过程中,结合警示教育工作进行案例分析,深入剖析案件发生的根源,将“身边案”变成“一本书”,“一张纸”变成“一堂课”,以“零距离”“全景式”课堂为党员干部敲响“警钟”。

为强化警示教育的效果,让与会人员摒弃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局外人心态,该县纪委监委不断规范处分决定宣布程序,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实施处分决定宣布工作,做到“应宣尽宣”,通过提前安排被处分人检讨、单位负责人表态发言等程序,既要求案件本人从主观方面剖析思想根源,又要求案发单位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保证处分决定宣布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实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效果。2022年来,该县纪委监委公开宣布党纪政务处分决定23次,对8起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取得了良好的纪法效果。

同时,为贯彻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在开展处分决定宣布工作后,该县纪委监委组织相关案件承办部门和纪检监察组积极对受处分干部进行教育回访,精准细致做好受处分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让其从内心深处真正接受处分决定,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端正态度、重拾信心,达到教育与激励双重效果。

“处分决定宣布不仅是‘一场会’,更是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下步,将继续运用好执纪审查调查工作成果,深化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党纪政务处分的威慑力和警示作用,教育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许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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