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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 察 公 告

信息来源: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10-20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一至第五巡察组于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1月27日对县委编委办、县委党校、县委党史研究室、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统计局、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等 8 个党组(单位),忙丙乡党委及下辖的忙丙村、新水村、麦地村、蔡何村 4 个村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这次巡察的主要任务:一是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情况。重点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做到“两个维护”情况;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情况。二是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重点了解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情况;依法廉洁用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情况;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在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方面的廉洁情况。三是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重点了解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情况;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四是聚焦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主要查看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及十四届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审计等监督检查指出问题整改情况。


县委巡察组将综合运用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受理信访举报、走访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发现并推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县管干部、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向县委巡察组反映问题、提供领导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线索。


640_副本


特此公告

    

中共镇康县委第一至第五巡察组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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