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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

信息来源:镇康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6-08-06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一至第三巡察组于2026年8月4日至2026年9月13日对县发展改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地震局、县总工会、县科协6个党组织(单位)开展常规巡察。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这次巡察的主要任务是:一是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基层的落实情况。重点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加强政治建设情况;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落实情况;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履行核心职能责任情况;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情况。二是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重点了解“一把手”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廉政风险防控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作风建设情况。三是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重点了解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选人用人和干部人才队伍情况;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基层党建情况;干部担当作为情况。四是聚焦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重点了解党组织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情况;履行整改监督责任情况;整改实效和建立长效机制情况。主要查看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及十五届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审计等监督检查指出问题整改情况。

县委巡察组将综合运用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受理信访举报、走访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发现并推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县管干部、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向县委巡察组反映问题、提供领导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线索。

特此公告


巡察公告


                      中共镇康县委第一至第三巡察组

                                  202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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