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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镇康县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镇康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6-01-12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5年2月25日至4月6日,十五届县委第十轮第一巡察组对县公安局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并于5月8日向县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镇康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全县公安机关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推进整改取得实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县委巡察组反馈问题后,镇康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由局党委书记亲自部署、谋划,紧紧围绕巡察整改反馈意见精神,把巡察整改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全面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为确保巡察反馈整改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镇康县公安局党委成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二)深入分析研究,认真制定巡察整改方案。针对县委巡察反馈问题,镇康县公安局党委组织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先后召开6次党委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为使巡察整改工作进一步落实到位,镇康县公安局党委研究制定了《镇康县公安局党委关于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细化制定了整改措施。

(三)强化督促指导,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针对反馈的问题,在镇康县公安局党委统一领导下,成立督导组,深入各部门开展督导检查,确保整改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不打折扣,指导各部门认真对照反馈意见清单,全面开展了自查整改工作,对照反馈问题对号入座、立行立改、逐项逐条进行销号整改,整改过程中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举一反三、深挖拓展,注重建章立制,推动形成靠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不到位方面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运用不到位问题一是结合此次巡察反馈意见,对上一轮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全面整改上一轮巡察发现、本轮巡察仍然存在的问题。二是党委班子成员对责任部门负责人,责任部门负责人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一次谈话提醒,把责任压实到岗、落实到人、具体到事,对标对表列出问题清单和措施清单,逐一制定整改措施,防止边改边犯,确保整改成效。

2.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迟缓问题一是县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通过个人自学和中心组集体研讨学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思想认识,增强了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整改任务进行动态跟踪,每月向党委汇报整改进展情况,压实监督责任,有力有序推进巡察整改。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治建警、从严治警”要求有差距问题。一是组织全局在职民警、职工、辅警开展个人纪律风险、岗位廉政风险排查,针对风险隐患,一一制定防控措施,进一步强化薄弱环节、堵塞廉政风险漏洞。二是强化警示教育,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对典型案例进行学习研讨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9场次,警醒全体民辅警自觉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三是加强监督管理,组织填报《云南省政法干警自查事项报告表》和《镇康县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登记表》,印发《镇康县公安局谈心谈话记录本》,扎实开展谈心谈话,实时掌握民辅警思想动态,紧盯“枪车酒赌毒密网”等重点问题,“八小时以外”等重点环节,持续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四是加强受处分干部研究、调整、处理工作,加强对上级公安机关和县委组织部的请示汇报,及时对受处分干部职务职级和工资进行调整。

2.针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树得不牢问题。一是对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理地点、咨询电话等全要素信息进行一次全覆盖排查,对有变动的信息及时更新,组织各窗口部门开展“一窗通办走流程”活动,检验窗口民辅警对相关业务办理流程、办理要求掌握情况,促进窗口服务质效提升。二是开展执法规范化培训5场次,全局180余人次参加培训,法律意识、执法能力得到明显提升。三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以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为抓手,深挖问题线索,坚决打早打小,从严从快打击“六霸”等黑恶苗头犯罪。四是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把捍卫国家政治安全置于首位,严打整治网上政治谣言和有害信息,坚决守住不发生涉政、涉稳、涉邪、涉暴恐案(事)件的底线。贯彻落实党政军警民合力强边固防机制要求,持续深化“三防”融合,主动搭台与8家单位构建党建共建联盟,凝聚管边合力,严打跨境犯罪,筑牢边境安全屏障。

3.针对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一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班子成员重温《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深刻认识定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是履行主体责任的基本要求和具体体现,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强化了工作要求。聚焦问题导向,针对本单位存在违纪违法问题及产生问题根源作深入剖析,先后形成4篇政治生态研判分析报告,为单位党风廉政建设部署提供决策依据三是强化警示教育,2025年以全局召开9次警示教育大会,对民辅警违纪情况进行第一时间通报,以身边事警醒身边人,进一步筑牢全局民辅警纪律意识。四是抓好跟踪问效,对党委研究部署事项及生态研判整改措施进行跟踪督办,部门负责人定期向分管领导报告工作情况,分管领导定期向局党委书记报告工作情况,对落实不力的予以全局通报。

4.针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坠底问题结合集中纠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饮酒、集中整治违规吃喝等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督察“枪车酒赌毒密网”等重点问题,“八小时之外”等重点环节,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打造清爽干净警营。

(三)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有差距问题。一是修订完善《镇康县公安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镇康县公安局主要领导“五不直接分管”工作制度》《中共镇康县公安局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二是加强对党委秘书的业务指导,让其认真学习议事规则,规范会议记录,完善会议纪要、签字审核等后续工作,加强派驻纪检组、督察部门、法制部门列席指导并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纠偏。党委会议记录统一规范,杜绝出现遗漏记录的情况。

2.针对党委会议研究事项议而不决情况时有发生问题坚决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做到会前提前沟通协商,会上发言讨论,进一步推进党委议事和决策规范化,确保党委会议议而有决,务实高效。巡察以来,所有党委会议题均认真进行会前研究,议而有决。

(四)关于履行职能职责不到位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执法工作不规范问题。一是持续做实做细执法监督,强化个案考评、一案一评,不断提升执法质量和水平。巡察以来,对办理的所有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进行了全覆盖监督评查,确保适用法律准确。二是组织办案民警开展法律法规培训学习5次,进一步提升民警的执法水平。三是修订完善《镇康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镇康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辅衔制”管理规定》《镇康县公安机关辅警工资核定办法》《镇康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与使用

2.针对案件侦办质量不高问题加强对案件材料全面、细致的审查,对关键证据收集情况进行重点审核,确保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提高整体办案效率和质量,2025年,县人民检察院书面提出纠正违法同比大幅下降,巡察以来未发生违法情况。

3.针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问题建立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压实公安“路长制”责任,持续推动“交所合一”改革,加大交通综合整治力度,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最大限度预防各类重大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全力筑牢道路交通管理安全生产暨“减量控大”防线,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平安畅通有序。

4.针对社会治安管控有差距问题一是加大社会面巡控力度。深化“四项机制”运用,深入推进警保联勤联动,用好单位部门“最小应急单元”。打造“双快”警务机制推动巡逻防控升级换代,坚持“重点目标、重点部位”全覆盖原则,对照处置标准,进一步优化完善“1、3、5分钟”点位设置,确保发生重大敏感警情时能快速反应、及时到达、稳妥处置。二是严格“枪爆放刀”等危险物品监管。持续深化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强化敏感物品网上交易线索研判,及时防范处置各类枪爆案事件。三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边境辖区工作实际,科学施策推动,采取“1+2+N”工作模式,走进群众家里,通过巡访摸排,深度摸清掌握边境辖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实际情况,全面消除矛盾纠纷潜在风险隐患,做实做深边境辖区治安防控工作基础。四是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违法犯罪工作部署,扎实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主动对接融入学校“1530”安全教育机制,针对近年来涉未成年人案件暴露出来的学生安全意识不足、自我防护能力薄弱等问题,着重强化反欺凌、反暴力、反拐卖、防性侵、防溺水、防诈骗、防交通事故等“三反四防”法治教育、安全教育,推动增强未成年人自觉守法、抵御不良侵蚀的意识和能力。

5.针对接处警工作不规范问题一是加强对接处警民警的专项工作培训,要求接处警各环节规范有序进行,并制定《接处警结果反馈操作细则》,规范警情处置反馈流程。二是进一步要求普通类警情处置完毕后2小时内反馈,复杂警情每日跟进反馈,确保反馈工作有章可循。同时制定完善《警情移送审批制度》,细化需领导或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的移送情形、流程和时限要求,确保移送审批工作有章可循。

6.针对未执行罚款分离规定问题全局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活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除依照规定可以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2023年以来未出现此类问题。

7.针对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对全局涉案财物进行清查,分类管理,做到底数清。二是针对涉案财物管理,制定印发《镇康县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规定》,建立健全涉案财物管理长效机制,坚决杜绝此类情况再发生

8.针对化解信访积案工作不力问题。一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健全以主要领导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处理部门主体责任、信访督办责任为主的责任体系,将信访责任特别是重点疑难信访案件的化解靠实落细,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信访积案实现“事心双解”。二是以信访“路线图”和工作指南为指引,及时接收转交信访事项,合力研讨解决方案,提高工作效率。制定规范性文书,分清问题性质、明确管辖责任、统一告知途径,深挖细查、找准症结,有效化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9.针对社区民警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一是推动警力下沉,30余名机关民警下沉基层,充实基层一线力量。二是定期组织社区民警参加矛盾纠纷调解、群众沟通等专业技能培训,今年以来共组织2场次培训,全体社区民警参加培训,专业能力与服务水平得到提升。三是优化资源配置与工作保障,持续探索“民警+辅警+信息员”的协同工作模式,巡察以来,“镇康义警”“一呼十应”等群防群治力量均不同程度发挥作用,累计参与巡逻75场次,协助解决群众求助85人次。

10.针对办案、侦查设施设备装备建设落后问题。一是结合新时期面临新的挑战,结合工作实际,梳理2025年装备购买需求情况,加强向县财政局沟通汇报,给予装备经费支持,更换老旧装备,配备配齐能够适应打击新时期新型犯罪需求的武器装备。二是更换采购执法执勤车辆3辆,合理调整执法执勤车辆分配,确保在装备保障上向基层一线倾斜,保障派出所日常执法和巡逻工作顺利开展。

(五)关于项目监管不到位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项目监管有差距问题一是履行合同约定,完善合同签字、盖章、时间填写等问题,确保项目合同签订要素齐全。二是对项目责任人和经办人强化学习教育,进一步明确“项目建设终身制”原则,强化法律意识、规矩意识,提升项目管理能力,规范项目过程档案,确保项目建设规范、合法合规;做好项目质效监测,避免出现廉政风险。

2.针对项目超期未完工问题县公安局向施工方发出《复工通知函》,20255月底该项目施工方已安排人员对该项目复工复产,目前正在施工中,预计20266月底前完工。

(六)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制度不完善问题按照2022年县财政局关于调整全县出差伙食费缴纳标准规定要求,重新修订县公安局财务管理办法,并下发至全局各部门,要求各部门按照新的标准缴纳、报销差旅伙食费。

2.针对大额资金支付未上党委会议研究问题开展大额资金支付行为“回头看”,对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台账进行全面清查,将2020年以来的所有大额资金支出全面排查,对未上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决策的,向党委逐一说明情况,此后工作中严格大额资金支付把关,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3.针对未及时上交非税收入问题按规定要求,将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县财政局国库。

4.针对财务报销审核不严格问题。一是完善车辆修理申报单,并对负责报销审核财务人员进行教育提醒,按照财务报销相关规定,严格审批流程,要求所有报销凭证均需经办人、部门领导、分管领导、分管财务领导逐级签字把关,对支出费用发票、附件清单等不齐全的不予审核报销。二是强化人员培训,加强流程规范监管,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单据予以退回补充,确保原始单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三是规范公务接待按照《镇康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标准要求,严控接待范围,规范公务接待程序,建立完善公务接待事前审批登记程序,对接待就餐事由、人数、就餐时间、费用一并纳入审批,强化票据合规性检查力度,规范接待审批事项及程序。

5.针对公务用车费用报销不规范问题一是深入核查,以巡察反馈问题为切入点,全面排查2020年以来公务用车费用报销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二是组织县公安局财务人员、各部门内勤人员开展教育培训1场次,强化责任担当,注重培养严谨细致工作作风,加强各类费用报销的审核把关。

6.针对固定资产管理松懈问题。一是对全局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理登记,清理完成后将对易耗品当作固定资产入账管理的资产进行申报报废处理。二是将购买的探照灯、羽毛球架、食堂风幕机等补录入固定资产系统。三是分批对已超过使用年限、无法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申报报废处置,做到底数清、账实相符。

(七)关于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有差距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队伍建设有短板问题。一是完成毒品实验室资质认证申报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启动职称聘任程序,实现职级与能力匹配。二是按规定为拘留所配备女民警并确保在岗在位,保证拘留所工作顺利开展。三是推动机关警力向基层下沉,基层派出所警力占比提升至县公安局总警力的43%,同时新招录民警严格到基层锻炼,一方面为基层一线注入新鲜血液充实基层力量,另一方面能够扎实开展传帮带工作让青年民警迅速成长起来,避免办案人员出现断层。

2.针对支部组织程序落实不到位问题个党支部进行提示和指导,严格按无记名差额选举程序完成支委补选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机关党委严格把关

3.针对支委会议落实有差距问题。一是支部建立支委会决议督办台账,支部书记按月检查执行情况,坚决杜绝决议不执行的情况发生二是通过云岭先锋APP数据分析,机关党委实地督查,发布工作提醒等方式,及时进行督促提醒,要求各支部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按月、按季度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和党课。

4.针对组织生活不严肃问题。一是安排部署县党支部2020年以来组织生活会材料“回头看”,对材料雷同的党员责令重写雷同提纲并报支部书记审签后归档二是交管大队党支部梳理未完成整改问题4项,制定细化措施12条,现已全部整改完成。机关党委组织党务工作培训1场,对照组织生活会流程规范,各支部自查整改类似问题21项。

5.针对未按规定开展谈心谈话问题对涉及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要求,围绕党员思想动态、工作难题、生活困难等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差异化谈话提纲,避免模板化表述,引导党员敞开心扉,深入交流,确保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坚决杜绝谈话流于形式、敷衍了事。

6.针对党建业务开展不规范问题。一是发放《发展党员实用手册》13本组织学习培训1场次,促进党务工作者党建工作水平提高,严格执行三级联审制度,全面规范党员发展程序二是全面排查党支部党费测算、收缴方面存在的问题,补缴差额党费,并进一步明确党费“足额测算、精准收缴”要求,杜绝“四舍”做法。

(八)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意识形态观念淡薄问题一是根据局党委班子成员人事变动,调整充实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二是召开2党委会专题研究了意识形态工作,对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了分析,研提了下一步工作思路。

2.针对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防线未筑牢问题一是强化信息发布内容建设和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和“三审三校”制度。二是贯彻落实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要求,提升舆情信息稿件报送和采用数量。

3.针对“第一议题”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制度,自巡察反馈以来,组织召开的公安局党委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议等,均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二是加强对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议题的审核把关,在议题拟定过程中,严格审核议题内容是否具有政治性、针对性和时效性,对党委会、中心组学习资料、成员研讨交流材料进行全面梳理和规范整理。

4.针对未按规定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问题一是制发《中共镇康县公安局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学习选题计划》。二是健全《镇康县公安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制度》,每次会议均安排中心组成员研讨交流,累计研讨交流22人次,确保了学习活动高质量开展。

5.针对保密工作重视不够问题一是把保密教育纳入新警(辅警)入职、在职轮训必修课,通过典型案件剖析违规行为的严重后果,强化底线思维,筑牢安全防线。二是制定相关工作机制,明确职能职责,签订保密承诺书,对填写的保密人员审查表进行整改完善三是修订完善单位《档案管理制度》和《保密工作实施细则》,增设并细化涉密文件与非涉密文件从产生、流转、使用到归档、保管、销毁全生命周期的分离管理要求。

三、下步工作打算

镇康县公安局党委将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强化党建引领作用,转变工作作风,不断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果,将巡察整改工作同公安日常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党委班子自我完善、自我提高作用,持续增强民警自律意识和执法规范化水平,强化严明纪律规矩,不断将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推进。

(一)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持续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切实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进一步深化整改工作。坚持工作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持续深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对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跟踪问效,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较长时间推动的整改事项,坚持常抓不懈,持续用力,有序组织推进,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按期、全面、彻底整改到位。

(三)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常抓常管,持续完善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提高制度执行力,将整改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与队伍管理结合起来,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突出成效转换,以整改促进提升,发挥上下联动的系统优势,进一步优化作风、压实责任、提升效能,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公安铁军,全力护航镇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3-6630232联系地址: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永安路26号;电子邮箱:zkxga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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