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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镇康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镇康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6-01-12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5225日至202546县委巡察组对镇康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557县委巡察组向镇康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强化政治担当,迅速统筹部署。成立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治部,具体负责协调、督办和落实工作,构建起“党组统揽、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

(二)压实整改责任,细化任务清单。院党组对标对表巡察反馈的8个方面34个具体问题研究制定《镇康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措施、责任”三清单和整改台账,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

(三)强化督办问效,确保整改实效。院党组认真压实整改工作任务,对整改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由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整改台账,对各部门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对整改不力、进展缓慢的及时提醒、督促。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落实巡察审计等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主体责任不力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效果不明显问题。一是组织支委班子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5进一步提升支委班子成员履行发展党员工作的能力素质二是引导非党干警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年内2名干警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确定入党积极分子3名,发展党员2

2.针对推动政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慢问题。经梳理,2023年以来,市人民检察院、县委政法委对我院开展政治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未整改完成的主要涉及“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指引”“党的组织建设”“检察业务建设”三个方面14个具体问题。经过集中攻坚整改,相关问题已整改完成。

3.针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一是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二是修订《镇康县人民检察院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三是及时对工会法人资格证书进行更换。

(二)关于党组领导弱化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党组权威树得不牢问题。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加深对党组会和检察委员会职责定位、议事程序的理解。二是进一步规范党组会、检察委员会议事程序,提升决策科学性与工作规范性。

2.针对党建引领检察业务提升有差距问题。一是将主题党日与业务实践相结合,组织党员业务骨干交流发言,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二是落实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和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推动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的工作部署,确保业务工作方向不偏,力度不减。三是推进高质效办案监督攻坚提升行动,依法监督立案1纠正侦查活动违法6件,追诉漏罪3人;立办的6案件被市院认定为高质效案件。

3.针对安全生产、民族宗教工作未按规定由党员班子成员分管问题。召开党组会研究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由1名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分管安全生产、民族宗教工作

4.针对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组织党组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着重围绕关于回避要求的相关内容进行深入研读,增强党组成员对回避要求重要性和严肃性的认识。二是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定,党组会议议题涉及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督促有关党组成员按规定进行回避。

(三)关于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上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法律监督工作质效不优的问题。一是提升风险预判能力。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引导检察人员深刻认识风险评估的重要性,增强风险防范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针对重大、疑难、复杂及可能存在定性、定罪认识分歧的案件,通过召开检联会、检委会开展集体研判,确保风险评估的全面性和准确性。二是提升业务素能。统筹安排干警参加上级院组织的脱产业务培训30,共52次,切实提升干警的专业素能和履职本领三是强化派驻看守所检察室监管履职。抽调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负责驻看守所检察室日常检察监督工作;20258,对镇康县看守所在押人员管理情况及医务室、食堂、提讯岗、监控岗、监室等场所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2.针对回应群众关切不够,知民情、纾民困渠道不宽的问题。

一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组织全体干警集中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厉行节约过紧日子苦日子十条措施》《临沧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推动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十条措施》。二是持续深化“利剑护蕾”专项行动。积极开展综合履职工作,立办涉未成年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支持起诉1件;落实涉案未成年人控辍保学协作配合机制,对办案中发现的疑似辍学未成年人,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制发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令督促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三是落实检察信访工作责任。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对群众通过来信、来访、网络等渠道反映的诉求,做到件件有回应。四是提升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宣传效果。通过送法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等形式宣传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控告申诉、司法救助、法律咨询等核心职能20余次,覆盖群众1200余人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受理群众申诉2

3.针对文书档案管理有漏洞的问题。一是规范发文登记流程。组织办公室干警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对2020年以来制发的文件进行补录。二是压实档案管理责任。组织全体干警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人民检察院档案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人民检察院诉讼文书材料立卷归档细则》,督促业务部门对应归档未归档的诉讼档案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整理,及时移交档案室。

(四)关于项目和资产管理不规范,廉政风险防范不到位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项目管理能力弱的问题。一是及时组织财务人员、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提升工作能力。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镇康县人民检察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办法》《镇康县人民检察院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等文件规定,切实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组织领导、项目立项、组织实施等各环节的监督管理。三是严格执行《镇康县人民检察院合同管理规定》,明确合同主办部门、检务督察部门的职责,严格落实合同签订前审查机制、合同履行监督机制,确保合同的合规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四是严格执行《镇康县人民检察院经费支出管理办法》,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款项支付单据的审查,做到严格执行合同约定、验收环节规范、款项结算科学合理,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

2.针对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严格经费报销审核把关。针对无发票仅凭登机牌报销交通费的问题,督促经办人补开发票,不能补开的由经办人出具《情况说明》,并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署意见,证明出差培训的真实性;认真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云南省省级机关差旅费管理规定》,不断加强财务规范化建设,物资物品采购报销、差旅费报销方面应注意的事项以《提示》的形式作出具体明确的要求。二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购买的价值9800元的1台硬盘录像机2024630日录入固定资产三是针对南伞检察室闲置问题,积极向上级请示汇报,委托第三方进行招租。

3.针对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不严格的问题。一是健全法治宣传物品的入库验收登记机制,对法治宣传物品的采购、保管、领用进行台账式管理,按类别分区存放。二是严格法治宣传物品领用审批,需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逐级审批,领用人现场清点核对后方可出库。

(五)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一是召开党组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明确角色定位,严格区分党组成员与其他列席人员的职责,避免角色混淆。二是加强民主生活会会前审核,规范会议流程,确保自我批评与指导点评内容独立。

2.针对党支部建设基础薄弱问题。一是2022年党支部党费收缴情况进行自检自查,督促12名党员补交党费144元并上交县委组织部。二是召开党员大会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机关单位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修订)》,提升支委班子成员履行党务工作职责的能力素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规范会议记录。

(六)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干部管理宽松软问题。一是从严管理干警。引导干警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禁酒令》和《镇康县党员干部改进作风十条措施》,开展警示教育7、廉政提醒8次、检务督察5,做到警钟长鸣。改进工作作风。对所办案件开展“回头看”,审查案卡填写不严谨等质量问题,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落实;案件管理部门加强对案件办理全流程监管,及时提醒、通报案卡填录等不规范问题,推进流程监控实质化。

2.针对干部交流轮岗不到位问题。积极向市人民检察院和县委组织部请示汇报,任职达13年的1名副检察长已于20256月免去领导职务。

(七)关于意识形态观念淡薄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抓得不实问题。一是抓检察委员会学习,召开检察委员会会议9次,均按要求组织检察委员会学习二是做好干警督学促学工作,督促干警完成网络学习17223人次

2.针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牢问题。一是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是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二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和“三同步”工作要求,未发生重大涉检舆情案(事)件。三是印发《镇康县人民检察院保密工作提示(一)》对保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启用《镇康县人民检察院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强化政治引领,在筑牢忠诚上再下功夫。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学深悟透党的创新理论,将其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将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于整改落实和履职尽责的全过程、各方面。

(二)持续压实整改责任,在深化落实上再下功夫。院党组坚决扛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及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确保所有问题清零见底、整改到位。

(三)持续健全长效机制,在标本兼治上再下功夫。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持续整改的全过程,围绕党的建设、业务管理、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廉政风险防控等重点领域,进一步查漏补缺、完善制度体系,着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

(四)持续推动成果转化,在提质增效上再下功夫。将巡察整改与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合,切实把巡察整改的成效体现到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维护司法公正、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上来,以优异的工作业绩检验整改成效,为镇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3-6630881联系地址:镇康县南伞镇永安路30;电子邮箱:zkxjcy@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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