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6月7日至7月5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县食安办)开展了机动巡察。2024年7月3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建议。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常规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市场监管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自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迅速组织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乡(镇)所、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组织全体党组成员以及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惠民行动”方面整改情况
1.针对县食安办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专项行动和联合检查行动不到位问题。一是开展食品安全月整治行动。积极向县委、县政府请示报告,并将今年7至8月份作为全县食品安全整治月,成立了由公安、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综合执法等部门参加的联合执法整治组,以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为重点,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二是开展联合执法整治行动。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定期不定期联合县级有关行业部门开展执法整治。7月份以来,联合县公安局开展肉类食品安全执法检查整治3次;联合城市综合执法局、文旅局等部门开展酒吧超范围经营、酒吧食品安全、噪音扰民等专项整治2次,现场督促整改问题7个。
2.针对市场监管能力弱,质效不佳问题。一是结合部门实际,整合现有人员力量,采取局机关股室与乡镇所“挂钩结对”的形式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取得实效。二是加强与忙丙乡和木场乡党委、政府沟通联系,积极协调解决办公场所困难问题,目前,忙丙市场监管所办公场所已落实,并开展办证业务服务工作。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利用“周一固定学习日”、干部职工会等形式,定期不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市场监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执法业务水平;采取由办案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老同志带领新同志开展案件查办和投诉举报核实处理的方式,提升全局干部职工案件查办和发现线索的能力水平。四是班子带队执法,提高案件查办的积极性。明确由局党组班子成员带头开展执法检查,做到主动查找案件线索,积极查办违法违规经营案件,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案件查办积极性。五是聚焦民生领域,深入开展执法整治。围绕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和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加大执法查办力度,严厉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风险隐患问题,对发现问题及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拒不整改的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3.针对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不力,措施不具体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强化风险隐患管控,抽调执法人员,在全县范围内对超市、百货店开展整治,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和销售“三无”产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结合创卫迎检工作,深入排查整治餐饮领域食品安全隐患,三是以茶叶和农村散装白酒生产加工为重点,采取集中培训、制发宣传手册、深入现场指导等方式,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产品标签标示进行规范,严厉整治产品无生产日期、无产品执行标准、无产品等级和经营许可证过期、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或健康证过期等安全隐患问题。四是发出食品安全预警公告1期,在全县餐饮业经营主体监管群发出信息提醒3条,严格要求各餐饮店认真执行食品安全有关管理规定,做到依法依规经营。五是抽调工作人员对全县5个敬老院食堂食品安全进行规范指导,累计指导整改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晨检等制度执行不到位和台账资料不规范等问题34个。六是压实7乡(镇)市场监管所责任,对村级食品安全信息员进行督促指导,严格落实农村自办宴席安全监管,认真落实登记备案管理机制,确保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七是与县农业农村局、县检验检测所沟通联系,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督抽样计划,增加抽查频次。八是积极向省、市市场监管局汇报对接,结合实际,开展抽样检测,着力提高抽样检测覆盖面。
4.针对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有差距的问题。一是抽调业务人员深入乡(镇)、村(社区)和行业部门,指导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包保干部开展督导业务工作,着力提高督导发现问题的能力。二是按照上级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包保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全县实际,及时调整优化“包保”干部,确保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包保”覆盖率达100%。三是严格督促县、乡、村三级“包保”干部落实“包保”责任,按要求完成督导工作,确保督导完成率达100%。四是抽调业务人员,深入乡(镇)、村,指导“包保”干部开展食品安全督导和“食安都”系统录入工作,确保“包保”干部清楚食品安全督导内容和掌握系统录入操作业务,着力提升工作质效。
5.针对罚没物品管理不规范,未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的问题。一是制定印发了《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罚没物资管理制度》,明确罚没物资交接、验收、保管、移交、对账等管理职能职责,确保监管到位。二是指定专人专项负责罚没物资管理工作,并建立健全详实的物资管理工作台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二)关于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方面整改情况
1.针对督促、指导学校对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培训不够的问题。一是抽调业务人员,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学校食堂进行现场培训指导,提升食堂从业人员业务水平。二是联合县教育体育局,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组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业务培训,着力提升食品安全监管业务水平,今年7月份以来,共组织开展业务培训2场次,参训人数达200余人次。
2.针对学校食材配送监管有漏洞的问题。一是与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体育局对接联系,并督促食材配送企业严格按照要求落实猪肉检验检测,确保猪肉食品安全。目前,7个乡镇学校配送的猪肉已全部集中到南伞屠宰场进行屠宰,检测合格后,按要求配送到各学校,确保配送到学校的猪肉食品全部通过检验检测。二是严格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按要求做好乡镇学校食品配送车辆防尘、防蝇、防污染等防护工作,确保配送食品安全达标。三是强化督查检查,先后抽调执法人员深入食材配送单位开展检查,并联合县教体局对2家食材配送单位进行约谈。四是严格督促集中配送企业认真落实检验检测机制,从源头上管控食品安全风险。五是严格要求各学校认真落实企业配送食品验收机制,发现不合格食品及时退回,并上报县教育体育局和市场监管局,层层把牢食品安全关。六是强化日常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交办,严格督促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七是提醒各食材配送从业人员关注个人健康证有效期限,杜绝无健康证或健康证过期问题发生。
3.针对校园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存在差距的问题。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印发了《镇康县市场监管系统校园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制度》,明确对排查出的各类问题,以清单的形式,分别向县教育体育局、乡镇教办室和受检学校交办,并明确整改责任和完成时限,共同督促各有关学校认真落实整改。二是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要求,进一步强化问题整改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发现交办的问题整改到位、整改彻底、取得实效。三是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公安局、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隐患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整治环境卫生不达标、销售过期食品和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四是在校园及周边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并在食品经营店粘贴“不得向未成年人售卖烟酒”提示牌500余份。
4.针对校园食堂日常监管指导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抽调业务人员深入全县各学校食堂,现场指导培训食堂从业人员,规范操作流程,提升监管业务水平。二是严格督促各学校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监管机制真正落实到位。三是督促各学校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监管,做到规范穿戴工作服,杜绝无健康证或健康证过期的情况发生。四是加强与县教体局的沟通联系,积极筹措项目建设资金,着力解决“三防设施”配套不完善的问题。五是抽调工作专班,深入各学校食堂进行督促指导,严厉纠治制度执行不严格、食品留样不规范、台账记录不完整等问题。六是强化业务培训。联合县教体局,组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业务培训2场次,参训人数达200余人次。七是抽调执法人员深入各学校食堂,检查指导餐具清洗和消毒业务,严格要求各学校加强日常监管,按要求做好餐具清洗和消毒,确保广大师生食品安全。八是联合县卫生健康局和县教体局对县内1户承担部分学校食堂餐具清洗和消毒的经营主体(镇康县南伞雪莹餐具消毒配送中心)进行现场督促指导,严格要求相关学校与该企业完善委托协议,并按要求落实好餐具清洗消毒和配送工作。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站位抓整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坚持把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行动,作为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严格按照党组负责、班子成员牵头,分类整改、从严落实的整改思路,全力抓实各项问题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整改彻底。
(二)真抓实干抓整改。针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做到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研究分析,倒排时间、倒逼任务,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抓实整改,确保按时整改销号;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要认真开展“回头看”,及时进行销号,着力巩固整改成果,确保问题不反弹。
(三)建章立制抓整改。以此次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在构建长效机制上狠下功夫,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把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转化为健全制度、建强队伍、推动工作的重要举措,真正做到以整改工作成效,推动全县市场监管各项事业发展,为镇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欢迎广大群众对我单位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3—6631005;联系地址: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勐英路3号;电子邮箱:zhenkangju@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