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9日至12月3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对中共镇康县委党校(以下简称县委党校)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1月15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委党校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常规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牢政治责任。县委党校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常务副校长认真履行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夯实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担当,深刻领会县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提出的要求,及时组织召开校务委员会、干部职工大会进行研究部署,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会上主要负责人多次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巡察整改作为一次深刻的党性教育实践,全校上下齐心协力抓整改,不折不扣落实好巡察整改工作,进一步明确了方向、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共识,强化了抓整改、促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盯紧存在问题,坚持真整实改。2024年1月17日召开党校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反馈的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决落实巡察整改各项工作要求。主要负责人带领领导小组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全面细化分解,细化分解整改任务19条,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要求整改措施要做到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坚持真整实改,对当下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限期办结;个别情况复杂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制定明确时限,持续整改,直至问题见底清零、对账销号。
(三)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整改质效。坚持动态管理,强化跟踪问效,由整改领导小组成员对整改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及时组织工作专班梳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及时掌握各项任务整改进程,协调解决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坚持把全面整改与重点整改相结合、“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发现纠正整改推进中存在的偏差,对推进缓慢、成效不明显的,点对点提醒,坚决压实分管领导、业务股室的整改工作责任。同时,坚持统筹推进,把巡察整改成果运用与主题教育相结合,与党校中心工作相结合,坚守为党育才、为党献策的初心,服从服务于全县中心工作,高质量教育培训干部,高水平服务镇康现代化事业发展。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党组织领导作用有所弱化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党员教育管理宽松软”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党校姓党原则,始终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做好制度建设工作,用制度管人管事。二是按照“管细、管小、管用”的原则,常态化开展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带头学,带头上廉政党课,筑牢思想防线。三是分类分级开展谈心谈话,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处置。
2.关于“领导体制机制不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建章立制,建立健全校务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校务委员会职责,规范会议程序及议程。明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均以校务委员会会议召开,会议参加对象为校务委员会全体成员。二是完善中共镇康县委党校财务管理制度、收支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单笔额度超过1万元的开支,须提交校务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后,由分管财务的副校长和常务副校长共同审签后报账;财务室负责对全校所有财产和物资进行登记造册,并建立档案。
3.关于“决策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决策程序,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一事一议,与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常务副校长作末位表态,综合各方面意见提出建议意见,提请会议表决。二是明确研究人事调动、重大支出等“三重一大”事项均以校务委员会议召开。三是建立健全校务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校务委员会职责,规范会议程序及议程,明确专用会议记录本,规范记录会议内容。
4.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规范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汇报相关材料及谈心谈话记录等档案。第一季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业务部署会1次。二是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制度,截至目前,开展谈心谈话1次,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谈、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人谈,本着相互负责的态度谈工作、谈思想,既谈自身差距,也严肃认真地指出他人工作问题。三是扎实开展好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结合领导班子分管领域和股室工作实际,制定防控措施,强化风险防控,推动廉政建设。四是严格贯彻落实“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廉洁文化建设内容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专题学习,开展领导干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及时开展廉政家访,截至目前家访1次,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15份,发放家庭助廉倡议书15封。
5.关于“学风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召开的领导班子会议、支部会等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最新思想。二是用好早读会学习制度,及时跟进学习最新讲话精神,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干部职工学习研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撰写不少于1000字的学习心得体会。三是贯彻落实“云岭先锋APP”“学习强国”学习常态化机制,对后进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加强跟踪问效,定期进行检查学习积分情况。
(二)关于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上级单位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项目工作流程抓得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由主要负责人牵头,及时组织召开校务委员会推进工作,加强对学员住宿综合楼改造及附属工程、教学楼设施改造及设备配置两个项目跟踪问效,抓实项目工作流程,完善项目相关手续,督促项目审计核查固定资产,及时请示汇报申请资金。目前已规范项目工作流程,已审计项目,审计金额227.3万元,已支付资金10万元。
2.关于“中心工作推动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坚持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中心内容和首要任务,突出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的主业主课地位,同时结合培训班开展学员的培训需求调研,用好党校师资力量,通过集体备课制度、教学比赛,全面提升课程质量,发挥教学作用,鼓励教师将大政方针与地方实际结合,加强本土特色课程开发,截至目前,党校教师备有《家风建设》《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形势教育》《英雄模范人物》等课程。计划于2024年底制定本土教学教材《镇康荣光》,目前正在有序组织筹备。二是提升科研咨政水平,成立以科研骨干担任组长的教研工作领导小组,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开展“三边三好”、社会治理等重大问题做好课题专报,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充分发挥好智库作用,截至目前,围绕75年来镇康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件、重大建设、重大变革,撰写了《镇康一路有光》《一首歌的回响》《天堑变通途—镇康交通发展历程》《“甲子”镇康“三迁”之变——回望镇康县60年县城“三迁”的历程》等“三迁”文章6篇。积极筹备学术论坛,2024年内将举办第一期南捧河论坛,目前正在开展“生态高质量保护、产业高质量发展”主题征文活动。三是印发年度工作计划,对全县党校系统工作进行认真研究、分析和部署,待市级召开会议后,年内适时召开全县党校工作会议,确保各项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三)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未按规定研究意识形态工作”问题的整改情况。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与党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传导工作压力,层层抓落实。及时制定舆情处置应急预案及年度工作方案,规范意识形态工作会议记录。
2.关于“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重视图书室建设,明确图书管理员,规范图书登记,加强纸质文献资源和数字资源建设,积极参与数字资源共建共享工作。
3.关于“网络安全防范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及时组织召开校务委员会会议,分析研判党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强化阵地监管意识,加强党校七彩云端平台及干部职工微信朋友圈等管理,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并发挥好舆情引导员作用,坚决杜绝意识形态安全防范不力现象发生。二是结合早读会,组织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和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论述》。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敏锐性,对反党等言论及时指出批评指正,为正义发声,多分析多研究发表网评文章,加强舆论引导。三是加强对保密工作的跟踪问效,集体学习保密知识,增强干部职工忧患意识,及时对邮箱进行清理。
(四)关于校财务管理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经费支出审核、审批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完善党校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和财经纪律。加强对分管领导和财务管理人员的财经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培训。同时修订工会经费管理制度,规范工会经费管理。
2.关于“工会财务支出手续不完备”问题的整改情况。修订工会经费管理制度,立行立改,完善相关单据,规范工会经费管理,加大指导、监督和检查力度,严明程序、范围,严守逐级签字审核机制,加强对已安排财政资金的使用工作的跟踪问效,确保单据日期、签名等规范完整。
3.关于“原始凭证审核不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立行立改,通知慰问住院会员补充住院证明材料,持续加强对资金财务的审核把关,压实责任,严明程序、范围,严守逐级签字审核机制,全面规范原始凭证。
4.关于“执行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规定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修订完善中共镇康县委党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及考核办法,严格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明确采取日常考核和集中民主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对8名事业人员进行综合绩效分值量化考核,综合绩效考核结果与绩效奖励工资挂钩,对绩效奖励工资实行阶梯式发放,共分为3个档次。同时注重痕迹管理,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档案。
(五)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不严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违规报销市内交通费”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立行立改,按规报销差旅费,及时核查上交违规报销市内交通费,严格按制度规定发放补助,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的整改情况。树牢全体干部职工忧患意识,立行立改,及时核查上交违规发放津补贴。全面规范公务接待、资金使用、财务报销等行为。
(六)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着力加强支部班子建设,完成支部班子调整充实,严肃党内生活,加强队伍管理等方面建设,加大指导、监督和检查力度,教育党员遵党章、守党规、强党性、严党纪的自觉性,建强支部战斗堡垒。二是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在营造健康向上、积极进取的氛围上下功夫,激发全校党员和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干事创业的激情。三是规范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程序,认真对照检查,明确会议记录人员,规范记录,及时归档。
2.关于“未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对照《党章》履行党员义务,严格贯彻好新时代党的建设工作,严肃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填写党支部工作手册,充分运用“云岭先锋”APP同步开展好“三会一课”。
(七)关于巡察工作重视不够,整改不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工作统筹、任务统筹、力量统筹,把巡察反馈问题同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的问题、审计发现的问题等一并纳入巡察整改“大盘子”,一体抓好整改落实。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抓好巡察整改,采取动态管理、台账推进、对账销号的办法,从严、从实、从紧抓好整改落实。三是紧盯关键部门、关键人、关键环节,统筹与业务工作、日常工作紧密结合,不断增强工作实效,让整改成效体现到党校各项工作中,形成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着力推动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党校高质量发展。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三会一课”、早读会等学习制度,坚持将深研细悟、笃行善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政治建设首要任务,进一步将整改工作同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给沧源县老支书们的回信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办学治校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举措,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扫干净政治灰尘,不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抓好队伍作风建设,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严以治校、严以治教、严以治学中,打造效能党校、清朗党校、书香党校,发挥全面从严治党模范的作用。
(三)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标本兼治、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相结合,形成一系列长效制度机制,强化校园管理,推动开放办学,不断提升党校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推进县委党校中心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把巡视整改的实际成效体现到践行“为党育才、为党献策”初心和提升办学治校水平中。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3-6633358;联系地址:云南省镇康县新县城公主路36号;电子邮箱:zkxwdx@163.com。
中共镇康县委党校
2024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