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7月17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镇康县审计局党组(以下简称县审计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3年8月12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审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常规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高度重视,强化主体责任。县委第二巡察组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指出了县审计局党组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等四大方面14个大问题44个小问题。县审计局党组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分析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高存艳同志任组长,1名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其他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并召开干部职工会议,对抓好整改工作进行部署安排,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不断增强抓好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性和责任感。
(二)明确措施,层层压实责任。针对反馈意见,局党组及时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建立了整改台账,明确由党组书记、局长负总责,党组成员为责任领导,相关人员为责任人,围绕14个大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建立销号制度,确保整改工作到位。
(三)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结合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局党组召开了专题整改民主生活会,修订完善部门规章制度,确保整改工作的落实。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扎实方面整改情况。
(1)针对“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到位方面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好“第一议题”制度。今后,凡是局党组召开的会议,第一议题均要开展学习,确保全年学习不少于8次。二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依规管理、从严治学。
(2)针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迫感不强的整改情况:一是不断增强学习的紧迫感,认真学习好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二是2023年9月21日,局党组专题对习近平总书记2015年、2020年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了学习,深入学习总书记对云南发展的“三个定位”,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思想内涵和精神实质,做到全面理解、准确把握、坚决贯彻。
(3)针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不深入的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21日,局党组专题对习近平总书记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重要回信精神进行了学习,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对守护好神圣国土,对维护民族团结、促进边疆繁荣稳定,对推动镇康高质量跨越发展、谱写好“中国梦”镇康篇章方面的重大意义、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二是重新修订2023年党建工作计划,及时纠正文件中“八月回信”等不规范表述。
(4)针对政治理论专题学习存在套开、替开的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抓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认真落实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责任人责任,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重要事项,全年共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次。二是强化痕迹资料管理,做到学习有计划、有记录、有发言材料、有读书笔记、有体会文章和总结报告等。
2.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履行职能职责有差距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机制体制不健全,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完善县委审计委员会工作机制,制定县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协调制度1项,其中涵盖工作协调联系、联络员制度、公文收发文、文书档案管理等内容。二是建立县委审计委员会工作协调机制、协调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按照县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制度要求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并于11月1日,召开了十五届县委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2)针对审计项目质效有待提高的整改情况:一是不断提升审计质效,严格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云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建立领导干部“双责”审计工作上下联动机制大力推进作风革命提升审计效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审委办发〔2022〕19号)的规定要求组织实施审计项目。二是扎实开展前期调查,理清审计工作思路,审前充分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情况,合理编制好审计实施方案,并按审计实施方案的范围、重点、时间要求等组织实施好审计项目,避免“三无”审计项目的出现,切实做到审计工作质效不断提升。截至2023年12月末,完成审计项目17项。审计发现违规金额345.9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7.21亿元,应上交财政87.6万元(已上交),应归还原渠道资金10.55亿元(已归还原渠道资金2.31亿元),应调账处理资金6.43亿元(已调账处理资金102.02万元)。审计期间整改金额25.02万元。移送事项8项,移送处理金额18.90万元,发现非金额计量问题65个,提出审计建议29条。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11篇,提交综合审计报告11份。2023年度被省级评选为优秀审计项目1个,被市级评选为优秀审计项目1个。
(3)针对审计现场管理不严格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审计现场管理及档案资料管理,组织审计人员对审计工作底稿及时进行复核。二是规范审计现场管理和档案资料管理,对今年已完成和正在组织实施的审计项目审计进行清理,无进点会、出点会、审计组讨论会会议记录的要及时补齐资料。
(4)针对审理工作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审理工作,组织审计人员于9月21日对《云南省审计厅审计项目分类审理办法》进行学习,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审计业务审理工作。二是对审计项目中审计组组长和审理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进行更正,并举一反三,如遇类似情况的必须实行相互间交叉审核、复核、审理。
(5)针对审计项目档案工作滞后的整改情况:一是及时组织审计人员对已完结的审计项目进行档案归档、装订。2022年的审计档案已全部归档。二是于9月21日对审计档案管理规定内容进行学习,强调要严格执行好“归档时间应当在该审计项目终结后的5个月内,不得迟于次年4月底”的要求。
(6)针对审计跟踪整改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督察及跟踪工作。于10月20日至27日,由县政府办牵头,县纪委监委、县审计局、县财政局等部门组成督查组,对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督查,16个审计项目涉及审计查出问题121项,审计整改率100%,不作处理或审计期间已整改5项,已完成问题整改75项、整改到位率76%,部分整改及正在整改41项。督促被审计单位抓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定期、不定期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访、及时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对整改措施不力、表面整改、纸上整改、虚假整改等情况进行严肃查处。二是严格按照《中共镇康县委办公室 镇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和《中共云南省委审计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审计查出问题分类和结果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要求,及时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分类管理,并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进行跟踪检查,实现整改到位率逐年提高和整改成效不断提升。
3.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明显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不严格,以党政联席会替代党组会进行议事决策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的学习,专题组织召开好局党组会议,杜绝以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组会议的情况发生。二是落实好《镇康县审计局党组议事决策制度》规定,并根据工作需要,在召开局党组会议时,邀请或指定不是党组成员的行政班子其他成员列席会议,但不参与表决,涉及表决的事项仅党组班子成员进行表决。
(2)针对党管干部原则执行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不断加强党的领导,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等事项必须召开党组会议进行决定,严格落实好党管干部各项规定要求。二是行政班子在局党组的领导下主要负责做好机关行政工作,涉及需报党组决定的事项由行政班子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坚决杜绝行政班子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
4.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履行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针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的整改情况:一是9月21日,县审计局党组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重要论述等内容进行了学习,切实增强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对县审计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于6月27日、11月3日召开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2次,于1月29日、6月27日召开专题安排、部署会议2次,并按要求向县委宣传部报送相关资料。二是对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充实,将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与审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2)针对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有差距的整改情况:县审计局党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中共镇康县审计局党组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对新闻舆论阵地建设、网络阵地建设等作了具体规定、要求,进一步把握好政治方向,确保县审计局意识形态工作的正确性和稳定性。
(3)针对未按规定开展读书会活动的整改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局党支部按照要求组织开展读书会2次,做到会议有通知、有学习内容、有交流研讨情况,至12月末,已完成读书会4次。
(4)针对保密意识不强的整改情况:组织干部职工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学习,不断增强保密安全意识,深刻认识到保守国家秘密的重要性,安排人员对县审计局办公邮箱进行清理,并严格执行好涉密文件的借阅规定要求,防止失密、泄密事件发生,同时,要加强对“秘密”文件问题案例学习,引以为戒。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方面整改进展情况
1.工会经费管理混乱的整改情况。
(1)针对未按照要求设立工会账户,工会资金在经费账户上进行核算的整改情况:县审计局及时安排财务人员与省审计厅计财处对接联系工会银行账户设立问题,专门对单独设立工会银行账户的事项进行了请示,省审计厅答复,申请已转省财政厅办理,至2023年12月6日,镇康县审计局工会银行账户开设问题最终得以落实,单独设立了银行账户。
(2)针对内部管理制度中的工会福利制度与现行制度冲突的整改情况:及时修订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特别要对制度中有关福利待遇问题与《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相冲突的内容进行修订,并严格执行好工会经费管理有关规定,杜绝下位法规定有悖于上位法规定的情况发生。
(3)针对未严格按照“工会经费支出”的要求开展工会慰问的整改情况:一是在巡察期间,立行立改收缴了2名工作调离岗位人员发放的纪念品资金2000元。二是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管理,严格执行好《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组织做好工会慰问工作,杜绝超范围进行慰问。
2.资产管理不到位,财务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1)针对采购装备未入固定资产的整改情况:组织财务人员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已及时将应入未入的固定资产补录至会计账目中。
(2)针对财务审核不严的整改情况:于9月21日组织相关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内容进行了学习,安排财务人员对财务报销中未审核的凭证进行了完善;今后,县审计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要求,把关好资金支出,做到合规、规范用好每一项资金。
(3)针对报账要件不全的整改情况:加强财务人员业务知识学习,组织财务人员及时补齐2023年已报销费用所需的各附件材料,并对其他相应的会计资料进行检查,做到举一反三。
3.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针对违规报销接待费的整改情况:一是巡察期间,已及时组织人员对违规报销的701元接待费进行了收缴。二是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及审计业务人员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国内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等法规的学习,进一步规范局机关公务接待工作。
(2)针对未严格按审计项目考勤报销外勤经费的整改情况:一是巡察期间已及时收缴多发的100元外勤经费。二是加强对省审计厅外勤经费管理规定的学习,严格审核把关,规范执行好《云南省审计厅机关审计外勤经费管理实施细则》规定,认真核对考勤及经费支出情况。
4.文风不实的整改情况。
(1)针对发文审批不严谨的整改情况:县审计局9月21日组织相关人员对《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内容进行了学习,强调文书草拟、流转等要严格把关,避免出现文号重复、错漏等各种问题。
(2)针对材料照抄照搬的整改情况:县审计局召开党组会议和干部职工会议,对巡察指出的问题进一步作了强调,在之后召开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县管领导班子及县管领导干部考核工作会中,再次强调,个人述责报告、个人述职报告、发言提纲等撰写中,要对照工作要求撰写好个人材料,严禁照搬照抄、内容缺失等,并要求,需要上报的各种材料,需经分管工作领导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上报。
(三)关于聚焦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1)针对班子凝聚力不强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领导班子政治理论学习,特别是作为领导者,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政绩观,充分发挥好带头作用,同时,各成员间要加强相互间沟通交流,做到既有分工、又相互协作,不断地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二是积极做好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积极性引导工作,不断增强彼此之间的相互信任和团结,拓宽沟通渠道,有效传递正确信息,增强干部职工对党组织、领导班子的认同感,推动审计工作发展;完善党组议事决策制度,按程序组织召开好会议,禁止出现会议议而未决、决而不行的情况。
(2)针对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到位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对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三重一大”内容的学习,做到既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又正确实行集中统一,并落实好单位内控制度关于大额资金的规定要求,凡资金数额达5000元以上的支出必须经党组会议决定。
(3)针对执行末位表态制不严格整改情况:县审计局及时对《镇康县落实党政“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内容进行了学习,强调,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落实好“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要求,在召开决策性会议时,“一把手”必须在其他班子成员发言后方可表态发言,严格落实好“末位表态”制度要求。
(4)针对干部队伍活力不足整改情况:今年来,县审计局依托云南省审计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和县委“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要求,认真学习了云南省审计厅关于全省审计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方案,参加了省审计厅教育整顿专题培训1次,其他学习培训会3次,明确教育整顿的工作任务、目标等内容,强调干部职工要不断提高工作积极性,努力完成好工作任务,年内,对部分股室负责人进行了调整、轮岗。此外,县委“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中,确定的2名“躺平式”干部,深刻认识到自己在不愿担当、不敢担当、不善担当中存在的问题及不足,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县委、县委组织部反映审计人员任职时间较长、班子成员无职级等问题,切实改变少数干部患得患失、工作保守、办事拖沓、思想不解放等不良作风,盘活队伍资源,激发领导干部的工作热情。
2.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严格的整改情况。
(1)针对执行党内换届纪律不严肃整改情况:县审计局对照要求6月底开展了支委补选工作,严格按照选举办法及程序进行选举,同时,进一步学习档案管理规定要求,强调提升对档案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掌握档案工作的要求、原则和方法,落实好单位档案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好档案的功能作用,杜绝出现痕迹资料遗失、损毁等情况发生。此问题已整改到位,需要长期坚持。
(2)针对组织生活会与民主评议党员流于形式的整改情况:县审计局党支部加强了党内政治生活有关规定内容的学习,结合存在的问题,要求党员在组织生活会中,要认真对照要求撰写个人登记表,杜绝抄袭或照搬照抄情况发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找准个人存在的问题,帮助改正缺点、修正错误,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
(3)针对未按要求撰写个人发言提纲的整改情况:县审计局党支部在党员大会及专题学习中多次向每一位党员强调,无论是组织生活会还是其他需要上报的各种材料,一定要严格按照要求撰写个人材料,认真校对、审核个人资料,内容是否完整。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在个人校对文稿的基础上,由党支部书记把关个人发言提纲,后报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审核后,再按照要求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3.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1)针对党建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整改情况:不断增强支委班子党建主体责任意识,持续抓好规范化党支部管理工作,使局党支部在工作规范化上有新进展、工作活力上有新提升、服务发展上有新成效;认真落实好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局党组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党建工作。
(2)针对阵地建设有差距的整改情况:强化党组织阵地建设,对原党员活动室的党旗、国旗以及入党誓词、党员发展流程、党员权利及义务等进行上墙,营造好机关党建氛围。
(3)针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有差距的整改情况:结合单位实际,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发展党员知识学习,发展党员时,对入党积极分子要进行全面考察,不仅要考察他们的政治思想素质,还要考察他们的道德素质与工作表现,切实提高发展党员的质量,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以避免盲目发展而降低党员的标准。
(4)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整改情况:2023年8月,县审计局党支部及时完善了“三会一课”制度,全年召开支委会12次、上党课4次、召开党员大会4次,并做到专门以党员会议的形式召开会议。
(5)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的整改情况:规范党费收缴工作,严格落实好“党费日”制度,要按照党章的要求和党组织的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收集归整后及时上交至县委组织部党费账户,年末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而不实的整改情况。
(1)针对廉政风险防控排查敷衍应付的整改情况:县审计局及时对2023年廉政风险点进行了排查,对单位、各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重点岗位人员的风险点进行了认真查找,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中,通过检查验收。
(2)针对班子成员主动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的整改情况:县审计局对“一岗双责”等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相关内容进行学习,不断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各班子成员开展了集体廉政谈话1次,一起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班子各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人开展廉政提醒谈话2次、研究部署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中,对照要求认真撰写了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述职报告,个人按照要求撰写了个人述责报告,不存在照搬照抄等情况。
5.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差距的整改情况: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内容的学习,组织党员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好谈心谈话,及时提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扭转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不强问题,始终保持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敬畏之心,对照准则、条例等纪律规定,及时校准偏差,做到时刻警钟长鸣。对受处分党员,局党组加强了后续教育管理,面对面开展谈话2次,县纪委监委开展“回访”1次,2名党员能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四)关于“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县委、县人民政府工作要求缺乏深入研究和思考,审计工作与中心工作结合不够紧密,审计质量不高的整改情况:不断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召开好局党组会议,深入分析、研判上级审计机关和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特别是要将机关审计工作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同时,要紧抓审计质量,组织开展好业务培训学习、交流,敢于、善于揭露问题,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审计“利剑”作用。
(2)针对敢抓敢管的魄力不足的整改情况:今年来,结合全省审计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和县委“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狠抓干部队伍管理,年内,开展集中学习9次,读书会专题研讨4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次,组织生活会1次,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上党课4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开展“审计四十周年”经典诵读活动1场次,撰写二十大学习理论文章7篇,切实扭转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工作激情不高、工作不愿不敢不善担当的现象,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针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不到位的整改情况:强化教育管理,高存艳同志作为党组书记,年度内上题为“坚守底线 不越红线”廉政党课1次、二十大精神专题党课2次、主题教育专题党课1次,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学习8次,听取分管领导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落实情况2次,监督检查部门党风廉政工作开展情况1次,与新派驻村工作队员岗前谈话1人次,对工作中出现疏忽大意的问题进行通报2次,分管领导对工作不认真、不细心造成工作被动的工作人员谈话4人次。通过开展谈话提醒、上党课等狠抓落实局机关中存在的重业务,轻党建、轻意识形态、轻党风廉政建设等思想,不断营造工作范围,较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坚持理论学习,增强规矩意识。要进一步严格机关学习制度,落实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相关要求,使全体干部职工真正将学习融入日常、学深悟透,以知促行、以行促改,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明工作纪律,全面推进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地落实,不断提升每名干部落实制度的执行力,做到依法行政、按章办事。
(二)坚持抓好党建,落实主体责任。支部班子成员要进一步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强化党建“主业”意识,按照管党治党要求,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动担责、认真履责、切实尽责。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把党建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摆到同等重要位置,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
(三)坚持持续整改,完善长效机制。在整改问题的同时,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方式、夯实基础工作等方面,逐步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要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做到长期坚持,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3-6630117;联系地址:镇康县泰和路165号二楼;电子邮箱:sjjbgs1@163.com。
中共镇康县审计局党组
2023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