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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 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镇康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4-11-22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6月5日至7月17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8月14日,县委巡察组向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常规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整改组织领导。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书记、局长郭忠武同志立即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部署并提出要求,明确提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紧抓不放。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局长,各股室和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期间,党组班子主要负责人切实扛起主体责任,牵头落实、靠前指挥、亲自督办、确保整改工作抓实有序推进,带头研究制定《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整改任务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等,做到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一项一项整改到位,保证巡察整改工作有序进行。

(二)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认真剖析问题根源,找准“症结”,下对“药方”,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照问题层层分解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行分类施治、明确专人、限时改进、定期督查。对复杂问题,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方案,列出整改时限,分期分批解决;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三)注重总结经验,建立长效管用机制。局党组在抓整改落实的同时,更加注重查找问题根源,把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有机结合起来。以巡察发现的问题为依据,举一反三,着力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把巡察整改作为优化净化政治生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有力举措,坚持不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动镇康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政治生态持续好转。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巡察反馈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方面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巡察反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党组会议、支委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把“第一议题”制度的贯彻落实与各项工作相结合,始终做到以学促用、学用结合。二是修订完善《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学习培训制度》,局党组班子及班子成员带头学、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定期不定期对干部职工学习情况进行抽查,确保应知应会内容,入心入脑学懂弄通、学以致用。

2.针对巡察反馈“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和履行职能职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上级下达镇康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60户、农村抗震安居改造任务1300户,累计下达到位补助资金1796万元。目前,农危改及抗震安居改造任务全部竣工,拨付补助资金96万元。二是闲置的67套住房已维修完毕,满足入住条件11套,剩余56套正在向县政府汇报争取维修经费;涉及租户拖欠租金问题,通过催收已回收租金147户59.06万元,剩余55户租金21.91万元正在催收;涉及转租转借的5套住房已清理腾退。三是督促勐捧镇政府对热解设施进行了修复,对堆积的垃圾进行了无害化焚烧处理,并对污水塘进行清掏净化;督促凤尾镇政府加强运营管理,对堆放不规范、处理不到位的库存垃圾进行了集中进炉焚烧无害化处理。针对凤尾污水管网覆盖率低的问题,包装了凤尾集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当前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编制,正在积极向上申报,待项目落地后即要动工建设。四是加大与县国投公司的沟通协调力度,做好涉改人员的安抚工作,力争2024年4月底前付清4名涉改人员的欠薪。

3.针对巡察反馈“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中共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议事规则》,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程度,坚决做到在人事、财务、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物资采购等方面,严格执行党组班子集体决策。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修订完善《中共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工作规则》,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增强班子成员民主决策意识,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定议事规则,坚持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贯彻好集中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4.针对巡察反馈“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年内召开意识形态专题研究会议2次,指定专人负责起草各类相关材料,按程序及时上报。二是调整充实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闻发布会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并对原有的相关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切实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三是严格执行学习制度,制定印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学习选题计划》,按规定步骤和时限常态化开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年度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党章党规条例,坚持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切实在常学常新中加强理论修养。

(二)关于巡察反馈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方面整改进展情况

5.针对巡察反馈“工程项目实施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挂图作战,倒排工期,督促施工企业加快工程扫尾进度。城市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管网完善工程总体进度100%,2023年4月通水试运行,现已完成竣工验收;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总体进度100%,2023年10月7日通水调试,现已完成竣工验收,实现出水水质一级A标。二是2021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完成设计变更,组织召开了五方工作会议对涉及项目进行现场核减,约谈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指出监理工作不完善的方面,并对下步工作做出具体安排,施工单位按现场实际补充完善相关施工资料,按程序报审备案。三是拆借项目资金已按原渠道归还116.552万元。下步,将积极向县政府专题汇报,请求化解历史债务和使用指标资金,力争2025年12月按原渠道归还剩余拆借资金。

6.针对巡察反馈“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分管财务的副局长与财务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严格要求财务人员按规范执行住宅维修资金会计管理的相关流程,按规定填写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并进行财政核算。强化日常管理,按规范要求进行登记交存及支出明细账各项手续。二是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明确岗位职责,严格财经制度,召开党组会研究指定了大修基金管理会计和大修基金出纳,并对相关岗位人员制定了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从源头上杜绝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风险隐患。三是严格按程序使用维修基金,资料不完善、程序不规范的一律不允许使用。充分重视、引导和发挥小区业委会及其成员的作用,大力宣传维修资金使用相关政策,定期对业委会委员进行维修资金法规政策、续筹以及使用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对建立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制度重要性的认识以及自身的维权意识。四是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维修基金属政府代管,按程序申请使用后,需按规定完成续交,本次使用的维修基金将由住户自行承担,目前已有40户住户完成维修基金续缴。下步将加大与剩余8户未缴基金住户的沟通协调,督促其2024年6月份完成费用续缴。

7.针对巡察反馈“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办公用品和固定资产政府采购制度,制定采购计划、编制资金预算,按规定要求和流程办理固定资产采购手续,规范使用政采云平台进行采购。二是修订完善《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资产购置、入账、变动等流程,确保资产入账准确无误,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对已发现的未入账固定资产进行核实,全部补录入账。三是根据资金缴纳的相关规定,2023年8月28日该租赁费从云南曼妙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账户直接下账,全额上交到国库。四是2023年3月5日收到云南曼妙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支付镇康县环卫站场地租赁费4.6万元,7月21日全部上交县财政。

8.针对巡察反馈“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按照财务规定和资金渠道列支相关资金,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借支办公经费支付体检费的资金已全额按原渠道归还。二是修订完善《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先审批、后维修”的原则,对没有车辆维修审批单和维修单位正式发票以及修理明细清单的将一律不予报销。所涉及公车修理明细清单已按规范补齐。三是进一步加强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风险意识,确保财务业务的规范性和合规性。针对巡察指出审批与实际支付不符的资金,已按原渠道归还,重新审批支付。

9.针对巡察反馈“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县委具体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管理使用,严格落实经费支出范围和开支标准的有关规定,涉及违规报销的差旅费已责令涉及人员全部按程序足额退还。二是严格审核把关年节慰问范围,进一步加强对慰问经费申请、审批、报销等环节的监督,杜绝超范围、超标准慰问的情况发生。涉及超范围发放的慰问资金已责令涉及人员全部按程序足额退还。三是严格执行《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涉及私车加油报销资金已责令涉及人员全部按程序足额退还。

10.针对巡察反馈“工作作风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工作实施方案》《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20条措施》,确保任务一布置,马上抓落实;工作一部署,马上去推动;工作一完成,马上就反馈。垃圾焚烧厂项目最终选址点位于勐堆乡勐堆村干硝坝自然村(勐堆乡垃圾焚烧站旁),2023年7月30日举行了开工仪式,正在按计划进度推进,计划2024年7月建成投用。二是加强教育管理,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觉悟和综合素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脚踏实地、兢兢业业完成党和人民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三是认真贯彻执行上级规定,严格按要求做好各类活动,认认真真完成各阶段既定的任务,干部职工工作学习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四是加强工作人员教育培训,提高编辑质量,建立严格的文字编辑校对制度,确保文字内容严谨、规范、无误,杜绝随意编造、断章取义、照搬照抄、生搬硬套。

(三)关于巡察反馈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1.针对巡察反馈“示范带头作用发挥不明显,制度执行松垮”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民主决策机制,所有重大决策一律通过广泛的讨论和充分的民主程序。年内召开党组会8次,所有“三重一大”事项一律由党组班子集体研究决策。二是认真落实主要领导“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工作机制,严格遵守“正职监督、副职分管、程序规范、民主决策”的工作原则,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

12.针对巡察反馈“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肃换届纪律,严格执行换届程序,按规范流程重新对局支部委员会进行换届选举。二加强党务工作者的教育培训,压实工作责任,推进党建工作规范化,加强阵地建设管理,确保各项相关记录台账等痕迹资料规范有序,保管妥当,按期归档。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红脸”“出汗”常态化,扎实做好交心谈心,做到“六个谈透”。

13.针对巡察反馈“党建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把党建工作摆在首要位置,与部门其他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不断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制定印发《县住房城乡建设局2023年党建任务清单》,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建和党支部工作2次。二是制定党员发展规划,坚持质量第一原则,把好“入口关”,突出先进性,把项目一线作为发现、培养和考验入党积极分子的主阵地,正在对部分干部职工进行考察,力争2024年向组织推荐不少于2名入党积极分子,并将其发展为预备党员。三是严格贯彻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准确把握“三会一课”制度的基本原则,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按时上好党课,积极探寻更加丰富多彩的、多渠道的形式来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四是已督促涉及的党员按标准足额补交应缴党费。日常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强化党务工作者培训教育,严格按照工资基数和比例计算和收缴党费。

14.针对巡察反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定印发《中共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2023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方案》和《党组2023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党组书记郭忠武同志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清单》《党组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清单》以及《镇康县推进“清廉住建”建设的实施方案》,督促党员干部带头遵规学规守规用规,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班子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广大干部职工严格按要求填报廉政档案,形成了责任具体、环环相扣的“责任链”。二是党组主要负责人按要求撰写个人年度述责述廉报告,同时认真听取其他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并仔细审阅其述责述廉报告。三是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党组班子成员按要求与各自分管股室研究部署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了廉政提醒谈话记录标准化模板,班子成员认真开展廉政谈话,谈话内容完整、记录规范,做到了认认真真谈、原原本本记。

15.针对巡察反馈“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开展“躺平式”干部整治,深入践行“两个革命”,在全体干部职工当中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全局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得到全方位激发,无违规违纪违法事件发生,干部职工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法律意识明显提升。二是成立工作专班,对疆城家园和文明新村小区住户进行全面排查,督促两个小区建设主体全力配合,落实责任,确保不动产权登记办理工作顺利推进。建立“一户一档”台账,通过“三个批次”分类处置的方式,采取边排查边动员边办证的方式加快推动问题化解。截至目前,累计办理不动产权证书497户。三是2023年9月25日,镇康县长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退回资金20万元,针对剩余的73万元,该公司制定了还款计划,承诺分期分批次还清。下步将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督促涉事企业于2024年6月还清剩余资金。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抓好责任落实。把此次巡察整改作为镇康住建事业发展的新起点,继续发扬斗争精神,防止整改工作前紧后松,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到思想不松懈、标准不降低、力度不减弱。

(二)抓好后续整改。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健全整改事项清单,对照清单逐一销号、逐项落实。强化跟踪推进、协调调度,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三)抓好成果巩固。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笼子,围绕制度漏洞,建立长效机制,厘清思路、完善措施、健全制度,确保巡察整改的问题不反弹,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促进住建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不断助推部门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3-6630222;联系地址: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子邮箱:zkxjsj@163.com。

 

 

中共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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