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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 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中国共产党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发布时间:2023-04-13

根据县委的统一安排部署2022年11月8日至2022年12月16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进行常规巡察,2023年116县委巡察组向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常规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巡察意见反馈后,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身作则,带头抓,亲自管,先后召开党组会议、专题会议,就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推进整改事项落到实处。党组班子成员结合各自职责分工,自觉担起整改责任,坚持全面整改和重点整改相结合,在整改落实上集中发力。各股(室)、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扎实开展整改工作,形成上下联动、责任明确、共同整改的工作格局。

细化工作方案,逐条逐项抓好整改。党组讨论研究制定了《中共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印发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镇市监党组发〔2023〕2,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完成时限问题落实到人,逐项进行整改。

(三)强化督促检查,推动整改取得实效。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强化政治监督,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全力推进整改。结合年度班子民主生活会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成员聚焦巡察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问题,逐项对照检查,开展了严肃认真的批评自我批评。坚持把整改与落实主体责任相结合,开展纪律作风、财务管理自查、党风廉政建设督导坚持把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制定完善内部工作制度,推动整改取得实效。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对于巡察反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工作重要论述精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等重要论述精神走过场。整改情况:一制定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总支部委员会2022年党员教育培训计划》(镇市监党总支发〔20227《中共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镇市监党组发〔20228),严格落实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充分利用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干部职工会等载体,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2022年以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9次,组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书会4次。二是党组进一步强化对干部职工学习成果的检验,对干部职工撰写的心得体会、发言提纲进行把关,杜绝网络抄袭、内容不贴合实际、敷衍了事等行为,全体干部职工重新学习并撰写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不懈抓好作风建设重要论述摘编心得体会45篇。

2)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工作重要论述精神不到位。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了《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干部学习培训计划》,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论述及本系统专业知识作为必学内容。二是坚持开展“周一固定学习日”,各股(室)轮流领学本部门专业知识,做到专业知识人人懂、人人精2022年以来,共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本系统专业知识19次三是强化工作跟踪问效。收发员负责对OA处理、纸质传阅文件等市局、县委、县政府交办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跟进,分管领导对办理结果负责。

2.对于巡察反馈聚焦主业主责、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未落到实处,市场主体出现重复违法行为。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强化农村食品安全整治,制定了《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农村食品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2023〕—14),深入排查整治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二是全力治理农村食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做到主动作为,担当履职,把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以城乡结合部、各村组为重点区域,以酒水饮料、乳制品、调味品、方便食品等为重点品种,重点检查经营者的主体资质、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索证索票制度的建立及落实情况,要求经营者定期开展自查,杜绝“三无”产品、过期食品流入农村市场,依法查处无证经营、销售“三无”产品、超过保质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2023年以来,共检查经营单位290家/次,其中食品经营单位238家/次、餐饮服务单位52家/次。经检查,7家食品经营单位存在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违法行为,对102件超过保质期食品进行了现场销毁,已立案处罚7家,共收缴罚款2.1万元。

2)消费维权领域与投诉人解释沟通工作不到位。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侵害消费者行为治理。通过日常检查发现、投诉举报数据分析,综合研判辖区内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高发企业和行业,开展专项检查,全面整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行为治理,切实加强农村电商监督管理,杜绝三无产品网络上销售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开展了农产品、消防产品、燃气器具、塑料制品及相关产品等专项整治和产品质量抽样检验,2022年完成762个批次(其中,农产品504个批次、预包装食品241个批次、医疗器械3个批次、化妆品3个批次、工业品11个批次)的质量抽检,对15个不合格批次农产品进行立案查处2022年立案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41其中:食品12件、药品6件、产品质量3、其他20件),共查获非法购进药品11种993盒(瓶)、药品6箱、侵权且假冒伪劣烟104条、过期化妆品8箱、口罩10箱、杂牌手机20部、假单山蘸水273袋、过期食品51件。二是进一步优化12315工作体系。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开展每周一固定学习日活动,加强对全系统干部职工在消费维权领域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的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能力;县市场监管局及各市场监管所能够快速处置消费纠纷外,在村委会、社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等创建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79个,并将其受理的投诉举报相关数据反馈到县市场监管局通过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为消费者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渠道,不断织密基层消费维权网络,提高消费纠纷调解效率,将消费纠纷和解在企业、化解在基层、解决在源头。2022年共处理投诉举报8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3万元,发布消费警示和提醒告诫3期。三是落实提升消费满意度工作措施。全县共创建放心消费承诺店(企业)27户(家),通过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优化消费环境、增强消费信心、提振消费满意度,全面优化消费环境,助推镇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已有22家实体店自愿参与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通过建立无理由退货服务承诺企业名录,加强对承诺实体店监管,实行动态管理,教育引导经营者自觉落实经营主体责任,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能力。

3)主动服务市场主体意识不强。整改情况:采取电话回访、上门回访等形式,开展新设企业满意度调查回访。回访内容包括是否已经开展正常的经营活动?是否在核准的住所或经营场所内开展经营活动?不正常经营企业发展存在的困难问题?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的项目是否就已经取得相关许可?在办理相关的许可项目所需证件时是否有困难?监管人员是否存在索、拿、卡等不廉洁行为?对监管部门有何改进意见及建议?力求解决企业提出问题,发现工作漏洞,提升企业开办以及市场监管效能。自2022年10月17日收到上级印发回访服务制度以来,共开展了2次回访工作,投入回访工作人员14人,共回访2022新开办企业1009家,做到回访全覆盖。收集到企业认为云南市场监管网上办事大厅系统卡顿、难登录意见建议一条,该问题已经反馈上级部门系统开发工程师,请上级进一步完善系统建设。

4)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检查不到位。整改情况:制定《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春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2023〕—13以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杂店、餐饮店等为检查对象深入开展检查。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及周边商户证照是否齐全、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餐饮具是否清洗消毒合格、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定期检查在售和库存食品、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销售“三无”产品及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的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学校食品安全制度及“净餐馆”达标落实情况、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执行情况,学校食品及原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情况、学校反食品浪费的落实情况,以及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者禁止向未成年销售烟酒的执行情况等,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2023年以来,共出动检查人员123/次,检查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95家、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85户、餐饮服务单位10家。

3.对于巡察反馈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党政议事边界不清。应由党组会研究的重大问题交由局务会议研究讨论。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完善党组议事规则,明确党组议事、行政议事权责,理清党组议事和行政议事的权责界线,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全部提交党组会议研究未出现党政议事边界不清的情况二是加强理论学习,党组书记、局长在干部职工大会上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

2)召开党组会议不规范、记录不完整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会议有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党组成员逐一表态,党组书记末位发言,列席人员不参与讨论表态。二是规范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均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名称,参会、列席、请假人员等必要信息。2022年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34次。

3)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格,大额资金支出未召开会议研究。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4月10日,局党组召开2023年第9次党组会议对20209月支付临沧天丽贸易有限公司公勺公筷宣传资料费20000元进行补充审核。二是严格落实《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内部工作制度》对单笔超过5000元的支出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彻底整改并杜绝今后再度发生类似情况。

4.对于巡察反馈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未按相关规定和要求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整改情况:一是在《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计划的报告》(镇市监发202144)及《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2年度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报告》(镇市监发202232)中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部门2022年、2023年工作计划及2022年工作总结。二是按照《中共镇康县纪律委员会 中共镇康县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22年度科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通知》(镇组字〔2023〕16号)、中共镇康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十五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反馈的通知》(2023〕011有关要求,2023年2月13日,召开了中共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班子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全体党组班子成员把意识形态作为民主生活会检视剖析材料的重要内容进行了深入剖析。三是《中共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领导班子分工调整的通知》(镇市监党组发〔202220)明确党组书记、局长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2023年2月8日召开的办公室分工明确专人负责新闻宣传信息发布、舆情监测、分析和处置工作包括七彩云端、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维护工作。四是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研判分析。2022年4月26日、12月20日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对2022年上半年和全年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研判分析,形成《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报告》《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报告》。五是面落实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了《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实施细则》。按时向县委网信办报送了《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上半年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报告》和《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报告》。

2)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规范,学习无交流发言整改情况:党组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进一步制定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扎实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参学人员学前认真撰写发言提纲,会上开展深入交流发言。

3)不重视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电子信箱长期不清理。整改情况:2023年2月,对账号为zhenkangju@126.com的邮箱进行了清理,保存的邮件仅为2023年度以来的邮件。

5.对于巡察反馈清廉镇康建设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廉政教育、以案明纪等工作开展不到位。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2022年以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2次,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镇康县国家公职人员禁酒规定》《镇康县国家公职人员行为规范(试行)》等内容。二是结合干部职工会集中学习。集中观看《零容忍》《正风肃纪反腐云南实践》、党史中的清廉故事、《问“剑”破局》系列等警示教育片,并撰写观后感34篇。三是充分利用身边案例开展警示教育。2022年8月22日,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中共镇康县纪委 镇康县监委关于对罗冬梅违纪违法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对于巡察反馈行风政风建设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名干部被约谈。整改情况: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着力打造“秉公执法、热忱服务、本领过硬、作风清廉”的市场监管队伍一是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一岗双责”,2022年主要领导集体约谈全体干部职工4次,化解廉政风险、提升服务质量。二是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2023年全体干部职工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37份,并在主要领导的带领下进行了宣誓。三是充分利用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好差评”系统,在窗口摆放评价“二维码”接受群众监督,并将评价结果纳入干部年底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四是2023年3月27日主要领导开展了政风行风集体谈话,推动全系统行风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2)部分干部职工缺乏效率意识,延误工作,受到局党组诫勉谈话。整改情况:一是干部作风提升年”“作风革命效能机关建设”为抓手狠抓干部作风建设、效能提升。召开“干部作风提升年”安排部署会议2次。组织开展集中研讨学习1次,撰写班子和个人研讨学习报告2份,撰写学习心得体会46篇;严格对标对表找差距、精准查摆问题形成问题清单,班子和干部职工个人采取自查自找、征求意见两种方式查找在转作风、提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班子问题清单1份,个人问题清单46份,制定领导班子“聚焦问题转作风”清单1份,个人“聚焦问题转作风”清单46份二是切实抓好创先争优及干部队伍建设工作。2022年县市场监管局被表彰为“疫情防控市级先进集体”;两名干部职工被表彰为镇康“2·23”疫情应急处置作出突出贡献个人、一名干部被授予“镇康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表现突出公务员”、一名干部被授予县“五一巾帼标兵”两名干部被组织部授予“三等功”

2.对于巡察反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重复报销差旅费。整改情况:一是重复报销的2笔伙食费,已于2022年12月15日和2023年1月18日退回,并将资金转入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账户。二是2022年5月5日,党组书记、局长就《八项规定怎样改变着中国》为题上廉政党课,带领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2023年4月10日,通过“周一固定学习日”传达学习《县财政局关于规范公务差旅费的通知》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三是规范使用“公务之家”进行出差审批,坚决杜绝出现类似情况。

3.对于巡察反馈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实付金额与票据不符整改情况:一是经与镇康县南伞荣胜电脑经营部负责人核实,2020年12月21日支付何德芹20000元费用,发票金额为20400元,实际支付金额与发票金额相差400元是因为镇康县南伞荣胜电脑经营部把零头的400元减免了,但是发票没有更改为20000元。二是经与镇康县南伞大众文体负责人核实,2020年12月21日支付徐天仙10000元费用,发票金额为10459元,实际支付金额与发票金额相差459元是因为镇康县南伞大众文体店把零头459元减免了,但是发票没有更改为10000元。三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认真核对票据金额,确保付款金额与票据金额一致,此后无类似情况。

2)支付凭证附件不齐全。整改情况:整改期间,财务人员对2020年7月2日支付四方打印店吕浙东4974元的复印的原始单据进行了再核实。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每付一笔款都有销货清单或者明细,确保单据完整,齐全。

3)务不规范整改情况:认真贯彻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积极与财政局对接完善上述7个月行政事业费用支出预算表中财政局的审核意见和签章。

4)批程序不完备,部分出差报批单无分管领导审批。整改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出差审批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出差审批和财务报销审批流程,规范使用“公务之家”进行出差审批,此后无类似情况发生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对于巡察反馈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部分党员因违纪违法被处分。整改情况:一是抓好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根据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通过“三会一课”、专题培训、读书活动、交流座谈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二是加强对非公党员的引导教育。2023年2月27日非公党委下发《关于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的通知》,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好学习活动并撰写心得体会。31个党支部认真开展了党风廉政教育,并上报学习开展情况。三是组织集中学习。2023年3月28日非公党委组织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及部分党员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榜样7》。

2干部职工遵纪守法意识不强,违纪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整改情况:一是县市场监管局党组针对职工因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行为进行了调查,给予警告处分,并与其开展谈心谈话,同时本人就违纪违法行为向党组作了深刻检讨。二是根据县“两违”办的提醒函,局党组与当事人进行面对面督促谈话4次,电话沟通谈话多次,要求其执行县政府关于“两违”工作的要求,在限期内自行拆除。2021年9月16日,局党组向纪委提交了《违法用地违法建筑的报告》(镇市监发〔2021〕38号),同时向县两违办发了《违法用地违法建筑情况处置的函》(镇市监函〔2021〕22号)。接下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按照“两违”办要求,配合做好拆除工作。

2.对于巡察反馈党的组织生活不正常问题的整改情况整改情况:一是总支及下设5个党支部根据《中共镇康县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镇组字〔2023〕17号),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认真、严肃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决杜绝以支委会代替组织生活会。二是结合部门职责、支部实际突出每月主题党日活动主题,紧扣两学一做内容,结合支部和党员实际,把思想和工作摆进去,让党员每次都有收获。三是在每位党员入党周年纪念日的当月或当季度内开展重温一次入党誓词唤醒党员入党初心,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帮助党员提高理论修养和实践本领,进行一次谈心谈话让党员及时发现不足并尽快改进完善,开展一次关爱行动传递党内关怀增强党员归属感,提供一次志愿服务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等形式多样的“党员政治生日”。2023年共开展“政治生日活动”6次,为6名党员过了生日。

3.对于巡察反馈机关党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支部工作统筹、谋划不力,支部党建工作无计划无总结。整改情况: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党建工作的重要性,统筹做好基层党建工作,总支及下设5个党支部及时总结了2022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各支部对2023年党建工作进行计划安排,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2)“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月召开支委会贯彻执行对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内容。2023年以来总支及下设支部共召开支委会议18次;二是各党支部每月的支委会对本月的主题党日上月的党员积分、先进标兵等工作进行商议。

3)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力。整改情况一是党组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领导,2019年度县委组织部任命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李正华为勐捧所支部第一书记,局党组成员李江华为兴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第一书记对两个支部进行整改,进一步强化对基层党组织和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督促指导,严格按照规范化建设标准进行整改达标,2020年,两个软弱涣散党支部通过组织部门验收为合格党支部;二是党组进一步强化对基层党建和非公党委的领导,常态化开展好基层党建工作2023年3月28日非公党委听取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并进行了评议。

4)非公经济党委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没有主动研究、指导联系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企业党建工作不规范、边缘化,党建活动开展难。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2月7日,非公党委召开党委会议,巡察反馈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二是完善“党建指导员”制度,实行非公党委委员挂钩联系非公党支部,强化对支部党建业务指导三是不断优化支部建设,对长期外出党员进行电话联系了解相关情况,对其组织关系进行优化调整,完善党支部组织结构,使其能正常开展党建工作

4.对于巡察反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不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会议和局务会混开,会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面的内容只言片语。整改情况党组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本系统、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一是分别于2022年5月5日,2022年8月22日,2023年3月27日召开镇康县市场监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总结回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时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了全面的安排部署。二是2022年8月15日,召开党组会议对县党风廉政建设考核领导小组反馈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制定《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镇市监党组发〔202210),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与责任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三是党组分别于2022年5月5日、822日召开党组会议听取了班子成员管党治党责任制落实情况

2)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整改情况:切实抓好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根据工作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认真分析分管联系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工作措施,把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2022年度分管领导与分管股(室)、所共同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次。

3)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工作不到位。整改情况:认真执行《镇康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约谈办法》,因人事变动股(室)负责人调整,2023年2月8日,党组书记、局长与新任职股(室)长进行了约谈。2023年4月11日与新调入人员开展了谈心谈话。

三、下步工作打算

整改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有一些问题需常抓不懈。下步工作中,我们将持续提升认识、提高站位,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推动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一)强化政治担当,落实责任。进一步压实全局干部职工责任意识,确保全局干部职工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来持续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切实把巡察反馈问题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解决自身问题、改进提升工作的重大契机,扎实做好整改工作,以问题整改促进各项工作全面提升,确保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二)强化问题导向、巩固整改成效。严格按照《县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开展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指定的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一项一项拉出单子,一条一条细化措施,一件一件明确责任,对整改落实事项实行台账管理,确保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紧盯整改任务,对已经完成整改的,及时销号,并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成果;对长期才能整改到位的,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工作落实。

(三)强化统筹结合,促进全面发展。将巡察整改与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与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委五届三次全会、县委十八届二次全会精神相结合,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相结合,与做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相结合,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努力把巡察整改的过程转化为推动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跨越发展的过程,以巡察整改促工作提升,以工作成效检验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3—6631005;联系地址: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勐英路3号;电子邮箱:zhenkangju@126.com

 

 

 

中国共产党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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