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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镇康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中共镇康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  发布时间:2023-05-14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11月8日至12月13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对县供销社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1月17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向县供销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常规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党委)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2023年1月17日,县委第五巡察组意见反馈会召开后,县社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综合办公室承担起日常协调、督促、检查、资料收集整理上报等工作,相关人员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各负其责,切实抓好整改工作的落实。1月19日,召开县供销社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研究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台账,落实分管领导,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二)细化分工,明确任务。1月19日,县供销社党组制定印发了《镇康县供销社落实县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抓好巡察整改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同时,对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逐项梳理、深刻剖析,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举一反三查找问题,综合施策、标本兼治,聚焦3个方面32个主要问题和巡察意见,列出问题清单、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办公室、完成时限,做到了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

(三)加强监督,推动落实。由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具体负责,严格对照整改方案,每月对整改进展情况开展一次督查,对反馈问题实行督导推进、确保整改工作扎实开展,确保各项整改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县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35个,目前已完成整改33尚未完成整改2。整改期间,新建完善制度3项,清退违规资金0.1万元、挽回经济损失0.1万元

(一)关于巡察反馈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进一步促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对于巡察反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2023年度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和读书会方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列入必学内容;二是社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认真撰写发言提纲,广泛开展交流研讨,持之以恒抓学习抓落实,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使应知应会内容入心入脑。

2)针对“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每次党组会都先组织学习,广泛开展交流研讨,持之以恒抓学习抓落实。目前已召开的6次党组会“第一议题”都是安排学习。

2.对巡察反馈“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了镇康县供销社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2023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狠抓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教育,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是调整充实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党组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2)针对“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分析研判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对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进行分析研判。二是加强对微信工作群的管理,严格微信工作群仅限于工作信息传达,明确了不得在微信工作群里传输涉密和机要文件,进一步强化了对微信工作群的监管。

3)针对“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阵地管理,县社党组已于2023年2月22日组织制定了《镇康县供销社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和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二是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定期开展风险排查,研究防范措施,毫不放松加强对各类阵地管理;三是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随时组织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4)针对“未按照规定开展读书会活动”问题的整改情况制定了2023年开展读书会活动方案,并结合供销系统实际,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读书会活动,2023年2月25日至28日开展个人自学党的二十大精神;2023年2月28日下午开展集中学习;陶宏同志领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习近平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陶宏、罗惠兰、陈斌三名同志,围绕学习主题,交流发言,谈个人学习体会。

5)针对“保密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县供销社办公邮箱2007年4月至2022年12月份的文件进行了清理;二是2023年4月14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1次保密知识学习教育,增强防泄密意识。

3.对巡察反馈“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履行职能职责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社有企业转型发展研究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坚持体制创新,推进社有企业改革,利用农村合作平台,切实做好服务工作,引进现代流通模式,改造社有企业传统经营网络;二是坚持以人为本,强化队伍建设,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高效的运营机制,开放的用人机制,灵活的分配机制和有效的激励机制,激发社有企业的发展动力。

2)针对“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研读了国家、省、市对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相关文件要求和县委、县人民政府印发了《镇康县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意见》(镇发〔2017〕33号)要求;二是召开党组会研究,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尽快理顺联合社与社有企业的关系;三是及时汇报成立社有资产管理经营公司和镇康县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按照理事会授权,建立社有资产监管、社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等制度,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对社有资产的监管,目前已通过政府常务会议。

3)针对“落实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三会制度”;二是及时向县人民政府请示汇报,按照县政府的指示要求及时组织召开会议。

4.对巡察反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在党组会和干部职工大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二是认真落实相关会议制度。今年以来已召开党组会6次。

2)针对“会议研究决策不符合规定,列席人员参与决策”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二是严格规范参与决策人员;三是规范做好相关会议记录。

(二)关于巡察反馈“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对巡察反馈“项目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由党组牵头,成立供销社项目管理领导小组,监督企业做好项目申报、实施、绩效评价和资金拨付等工作。二是责令县农资土产公司立即开展原项目的绩效评价,完善账务调整,完成支付手续。三加强对财务人员、项目管理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强化内部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

2.对巡察反馈“社有企业县农资土产公司监管不力,廉洁风险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县农资土产公司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重新审核修订资土产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二2022年10月至今农资土产公司已取消现金发放形式,所有结算方式均以银行卡结转。三是县农资土产公司两名职工已将超标准报销的差旅费240按原渠道退回。是责令县农资土产公司加强对差旅费报销的审核把关力度。

2)针对“县农资土产公司节约意识不强,铺张浪费严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重新审核修订资土产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二是责令县农资土产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与当事人清理核对支付费用,完善报销凭据。三是组织全体职工专题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财经纪律,全面提升全体职工学规矩、讲规矩的意识。

3.对巡察反馈“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已责令办公室财务人员与报销干部职工一起对所有“镇康县供销社支出审核单”进行清理核对,完善报销凭据。二是加强对办公室及财务人员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加大对财务知识的学习,严格执行部门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报销审批流程。

4.对巡察反馈“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到下属公司列支有关费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责令农资土产公司调整账务。二是理顺供销社社有资产管理公司职能职责。

<!--[if !supportLists]-->(2)<!--[endif]-->针对“清退津补贴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财务知识学习,明确津补贴类别。二是对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三是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财经纪律,全面提升全体干部职工学规矩、讲规矩的意识。

5.对巡察反馈“文风学风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文件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办公室对照该问题进行举一反三自查,对发现问题进行修订完善。二是召开干部职工会议进行全面教育整顿,针对文风不实的问题,对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做到思想上深刻反省,行动上立行立改。三是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公文知识培训,自觉提升业务素质,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2)针对“文稿材料照抄照搬”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重新修订完善了《镇康县供销社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和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二是进一步严肃工作作风,举一反三对文风不实情况进行查摆,发现不实、不符的文风问题坚决纠正。三是进一步对办公室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教育整顿,坚决杜绝敷衍应付、照搬照抄现象发生。(已完成整改,需长期坚持)

3)针对“党纪法规学习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二是在下步工作中对个人述责述廉报告认真审核把关;三是已对2022年度个人述责述廉报告以及2022年6月10日集中学习记录进行修改完善。(已完成整改,需长期坚持)

(三)关于巡察反馈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解决软弱涣散问题,增强基层治理实效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对巡察反馈“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大额资金支付未进行集体研究决策”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深化民主集中制重要性和基本理论的教育。把民主集中制能否得到贯彻执行提到有关党和国家前途和命运的高度来认识,把民主集中制作为一个系统的理论来把握;二是教育党员、干部高度重视民主集中制执行中存在的个人专断和极端民主化两种错误倾向,深刻认识这两种错误倾向的严重危害性,以便在工作中认真加以纠正,以保证民主集中制的有效贯彻执行。

2)针对“执行末位表态制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执行“一把手” 末位表态制度“一把手”是关键,领导干部要做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的表率;二是明确范围,界定权限。进一步明确重大事项“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的适用范围;三是细化程序,规范运作。根据依法、民主、科学决策的基本程序,严格按照程序推进,规范运作;四是配套制度,健全机制。为确保“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的全面实施,研究制订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五是规范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记录。共同遵守,严格执行。制度重在执行,贵在落实;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主要领导是关键,成员监督执行是基础。“一把手”要以宽广的胸怀和持之以恒的精神;六是带头遵守,抓好制度落实,着力提高民主决策的执行力,党组班子成员严格遵守单位已形成的制度,充分发挥制度的效用,确保“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的贯彻落实。

2.对巡察反馈“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组织生活会与民主评议党员走过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梳理批评意见清单和整改承诺清单,对存在此类情况的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与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按时提交批评意见清单和整改承诺清单,切实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目的;三是党组成员就“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党性教育不扎实”问题认真开展了自我检视。

2)针对“未按要求撰写个人发言提纲”问题的整改情况认真梳理了往年专题组织生活会发言提纲,对高度雷同和未按要求把“参与偷渡走私、涉赌涉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情况”“党员不准信仰宗教和参加宗教活动”等内容纳入对照检查的党员干部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对发言提纲进行了修改。

3.对巡察反馈“党建基础业务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三会一课”制度,改变方法不多、形式不活、学习质量不高的问题;二是完善制定了2022年“三会一课”学习计划,制定了2023年“三会一课”学习计划。

2)针对“未严格落实主题党日制度”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进一步端正了学习态度;二是改善学习方法,理论联系实际,抓住学习重点,形式多样地开展好今后的主题党日活动。今年1至3月份共开展主题党日3次,其中:1月份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2月份是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3月份是观看微视频。

3)针对“党员未足额缴纳党费”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二是严格党费收缴标准,完善了党费收缴制度,现已足额收缴了2021年全年、2022年前三季度中部分党员党费采取“四舍”的方式测算的党费。

4.对巡察反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应付检查考核”问题的整改情况县供销社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坚定不移贯彻党的自我革命战略部署,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三是选好用好干部;四是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五是维护群众利益;六是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七是县社党组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做到“四个亲自”,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八是县社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承担主要领导责任。

2)针对“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严格执行《党组工作规则》,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社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党组已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了1次的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部署党风廉政工作紧密结合实际。

3)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约谈走形式”问题的整改情况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廉政提醒活动。加强针对性,时效性问题,避免谈话流于形式。定时开展节前廉政谈话提醒活动,打好廉洁自律“预防针”,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县社主要领导已于2023年4月13日与班子成员进行了1次集体廉政提醒谈话。班子成员在今年4月份与所分管的部门负责人进行了1次廉政提醒谈话。

5.对巡察反馈“对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力,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已整改完成,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认真学习《镇康县财政局镇康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关于印发镇康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镇政财联字〔2022〕69号)文件,已对接财政局和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下一步按照文件要求报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审核。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领导干部要做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的表率,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主要负责人应当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落实巡察整改任务,针对巡察反馈意见,精准发力,综合施策,集中整治,确保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明确专人,落实责任。针对巡察整改问题逐一列出未完成整改原因、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办公室、完成时限,要做到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对落实整改的相关问题亲自过问、亲自落实、亲自督办,做到应改尽改。未完成整改的事项要纳入本年度工作重点,及时对接汇报,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整改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3-6630507联系地址: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南伞镇勐英路21号;电子邮箱:lczkxcoopbgs@163.com

 

 

                  中共镇康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

202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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