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 > 党风政风 >

镇康:明确范围和程序 民情信息员规范参与信访事项处置监督

信息来源:镇康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05-08

“镇纪委认真细致地把事情的经过、结果清清楚楚地摆在我们面前,大家都心悦诚服……”近日,镇康县凤尾镇芦子园村民情信息员李大叔谈起第一次参与信访事项处置感受时仍然记忆犹新。这是镇康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民情信息员作用参与信访事项处置监督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加强民情信息员对信访事项处置监督的有效方式,提高信访事项处置的透明度、可信度和满意度。

制定《中共镇康县纪委办公室关于建立群众代表参与信访事项处置制度的通知》,明确群众代表参与处置群众署实名、集体来访或者联名反映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生态环境和污染防治方面的热点问题和群体性问题以及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等发生在群众身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事项范围,并规定群众代表参与信访事项处置原则、来源及产生方式、权利和义务、程序和方法步骤。

同时,县纪委监委对照群众代表参与信访事项处置监督范围,对信访举报件按照“一件一方案”分类处置,对信访举报方式、信访内容、同类同地区信访举报总体态势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并对群众代表参与信访事项处置进行风险评估,在征得信访人同意后按程序严格程序审批实施。2023年以来,该县2名民情信息员参与1件信访件的核查工作。

“民情信息员既是群众的‘代言代办人’‘监督员’,又是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员’,我们将持续探索群众监督有效方式,进一步提升信访举报件的办理质效。”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沈丽艳)


推荐阅读